從兩個孩子說話的那一刻,她的臉就是冷的,像是一塊僵硬的冰。
她很平靜地問:「所以你們倆都是要跟著爸爸,對嗎?」
女兒道:「不然呢?跟著你,然後讓你把我和弟弟扔在家裡嗎?這麼多年了,你有一天陪過我和我弟弟嗎?」
王玲玉想為自己辯解一句,話到了嘴邊,又咽了下去。
算了,沒什麼好說的,反正不管她做什麼,付出多少,在孩子眼裡,她都是不負責任的壞媽媽。
在孩子的分配上面,她讓律師準備了四份合同,有兩個孩子都跟著她的,也有兩個孩子都跟著劉盛的,還有兩個孩子分別跟著不同的人的,在他倆做了決定以後,王玲玉心平氣和地將另外三份撕成了碎片,扔進了垃圾桶里,然後對劉盛道:「簽字吧。」
「你也可以選擇不簽,如果你不簽的話,我會直接控告你挪用資產,侵吞財務,到時候就不僅僅是離婚那麼簡單了,說不定你還要去牢里走一圈。」
「劉盛,是個男人就乾脆點,別讓我耗盡咱們最後的夫妻情分。」
女兒聽著她冷冰冰的話語,目光驚訝地像是在看一個陌生人,「媽,你怎麼能這麼對爸爸?」
王玲玉沒有看她,她怕自己看到那雙眼睛裡的失望和指控,眼淚會酸澀地自己掉下來,扔掉她最後一絲體面。
劉盛看著合同,不敢置信地道:「你要讓我淨身出戶?」
「這些錢本來就不是你的,」王玲玉毫不客氣地道,「當然,我也沒打算要你的,咱倆婚後的夫妻共同財產,我全部一分為二,給了劉茗和劉康,離婚以後,他們的監護人是你,這部分錢會先由你監管,十八歲以後,所屬權直接歸屬於他們自己。」
這些錢不多,但也不少。
好好使用,足夠兩姐弟什麼也不做,就舒舒服服地活到三十歲。
劉盛最後還是簽了字。
下筆的時候,他的臉沉的仿佛能夠滴水。
他當然不願意和王玲玉離婚。
他自己才能掙幾個錢,哪有直接找老婆要錢花來的爽快?
但王玲玉的手上,有著他侵吞公司財產,做假帳等一系列證據,如果真的對簿公堂,說不好他是要坐牢的,以前最在乎孩子的妻子,連孩子都不要了,他不敢保證,對方對自己還有幾分的情誼。
都說痴情的女人絕情起來,才是最狠心的。
以前劉盛一直不信,當王玲玉拎著自己的行李,乾淨利落地離開住了十多年的家的時候,他看著她決絕的背影,終於有了一種將要失去什麼的感覺。
在決定離婚前,王玲玉就讓人將自己一處兩室的房子收拾了出來。
這是她大學畢業的時候,用自己掙到的第一桶金買的房子。
兩室一廳的房子不大,但卻是她最喜歡的,看慣了家裡金碧輝煌的裝修,乍然見到滿目的清新,王玉玲拎著箱子,站在門口,眼淚刷的一下就掉了下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