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覺得這句話有問題。
小孩子哪裡知道什麼對錯,什麼是對什麼又是錯,不都是大人們教的嗎?小孩子只看眼前自己的那份,只是大人講的利益涉及人員廣、時間跨度長,所以抽象了對錯。
實際上是大人講對錯,小孩子講利益。
是這樣的。
認錯的最後一步,就是賠償。殺人怎麼賠償?償命。
我要讓眼前的這傢伙給爸爸償命!
她沒有幫手,我的贏面很大。
「我明白了。」我沒有移動爸爸的屍體,現在這個狀況,很適合我把手伸向懷裡的黑色小方塊。
但瑪莎·布魯姆隨即將槍口對準了我:「哦,安小姐,勸你別做傻事哦,我沒讓他們跟過來是不想把事情鬧大,但你要記得,你現在可是嫌犯的家屬。」
「你這個騙子。」我忽然這麼說道。
「騙子?」
我將手拿出來,輕輕哼了一聲:「你欺騙了我的感情。」
「感情?但是我確實喜歡過你啊。」她把槍口從我身上挪開,微微一笑,「我很希望你能夠成為一個演員,挑戰困難的角色。我看資料時看到了你十四歲時的照片。總覺得如果是那時候的你的話,一定能夠表現出這個世上居無定所之人的苦痛和悲傷。現在的電視劇里不總是有那種十多歲的孩子遭遇各種苦難也堅強挺過去的故事嘛,然而能體會這種苦痛的演員卻少之又少……」
「十四歲?」我知道瑪莎·布魯姆喜歡的是過去的我,但我也沒想到她所說的過去竟然是更久之前……甚至是念高中之前的我。
如果那時我仔細聽她講話,應該能夠稍微分辨出來這種異同的。
「你大概沒有仔細觀察過吧?女孩子在十五歲到二十歲之間是會急劇改變的。但是,你的話,看著那樣的照片,總覺得會將少女的一面永遠保持下去,實際上你剛剛上高中時的照片也是如此。在複雜的家庭中長大,為了脫離悲慘的境遇而進入演藝圈的人不是很多嗎?就是童年時親眼目睹母親開槍殺死父親的人都有,但是,她們都無法表現出如同你那樣的特質。你的存在感很強,但同時也兼具將自己與周圍環境融為一體,變得透明的能力。如果是你,我想就連不存在於這個世界上的幽靈也能演得出來。面對這樣的你,我沒辦法移開目光,是的,在這樣的你面前,我連眨眼都捨不得,將這樣的你改變的人真是罪大惡極……」
我只是找話題轉移她的注意力,但瑪莎·布魯姆卻像是打開了話匣子,一下子說的很火熱,我迅速推開爸爸的屍體,將懷裡的黑色小方塊,使勁朝她擲去,那東西展開變形並重重砸向她的前額,她腳下一滑,整個人本能地往後仰。
效果超出預期,我差點忍不住哈哈大笑,不過現在還不是笑的時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