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我細細看過之後,卻大失所望,或許我從來都不是維特這種性格偏激敏感的人,我完全感受不到這本曾以連鎖反應引發多起自殺事件小說的魅力,我無法理解維特行事的邏輯,嗯,說完全不能理解也不對,我應該是能夠理解,但現實生活中絕對不會想要理解這種人。
小說一開頭我就看到一個女孩子仰慕他,他卻以此為樂,我認為稍微有點良心的人都做不出來這種事,之後他愛而不得,我更是覺得他活該。
說是懷才不遇,但他受不了公使們處理問題的方式自作主張卻又不能服眾,又怎麼能說是懷才不遇?
小說中維特結識了一個寡婦家的青年長工。這個長工愛寡婦愛的幾乎發狂,在遭到寡婦和其娘家的拒絕後殺死了寡婦家新雇的長工,並且說出『誰也別想娶她,她也別打算嫁給任何人』。維特認為殺人長工的遭遇與自己多有類似,便拼了命為其辯護。
要我說,那個被殺的長工又何其無辜。
還好維特在那個時代並無用武之地,不然以他所說的『如何公正得了』,他一旦發光發熱,同時代不知道要產生多少冤假錯案。
他不善良、不正義、並不是非分明,這些問題對我這樣的一個讀者來說,其實都不構成什麼問題,關鍵是,他如何能那麼無能還自詡清高?
維特他根本不是為愛而死,倘若他不是在事業上遭受了堪稱毀滅性的打擊,他根本不會選擇死。
拿著相思之人未婚夫的槍自殺,還要在遺書里說明他是為她而死。
明明不是!
他不會不知道綠蒂(維特單思之人)並不希望他自殺。
閱讀到最後,我甚至覺得維特這傢伙是我比我更加人渣的人渣,根本無法與之共情。歌德怎麼敢在小說前言裡說他可憐的。
他可憐?他可憐個屁。
看完之後我氣得簡直渾身發抖。
……
也許我從未讀懂這些書,我不認為這些情感能夠被稱之為『愛情』。這些人究竟是把愛情當做是什麼啊?
愛一個人,就一定要愛到喪失理智,發狂才行嗎?
在這些書里,總是要有一個人為愛而死,可是這種愛,終究也只是用作最後一根救命稻草——我們無法為任何崇高的理想而死,但我們又不願意讓自己顯得懦弱,那麼,就讓我們為愛而死吧!
我沒記錯的話,『愛情』這個詞對於中國地區的人來說,是個舶來品。文言文里,多得是可愛、可憐,並沒有單獨存在的,愛。
我至今也不覺得這世上有多少人真的知道什麼叫做『愛』。
對方想要你聽話,究竟是愛你呢?還是想要奴役你?抑或兼而有之?
有多少人能夠真的分清楚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