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以這種荒唐的形式死去,也算是印證了「神女」的預言。
「殺了這個老頭子吧。」
宋群青拿過老人手中的鐮刀,遞給蘇孟。
蘇孟下意識地將鐮刀接過手中。
「殺了他吧,也算是為霍清報仇了。」宋群青繼續道。「在這種地方,不會有人發現的。」
「……不行。」蘇孟無力地搖頭。
「為什麼不能」宋群青反問道。「《漢謨拉比法典》中曾寫過,『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他殺了人,你報復他,是天經地義的事。」
「……」
可是,審判罪人,是法律該幹的事。
哪怕現在的蘇孟很想親手殺死這老人,但他僅存的理智,依舊阻攔著他的恨意。
蘇孟緊握著鐮刀,卻遲遲沒有下手。
「我猜你是在想,這是違法的事情。對嗎?」宋群青問道。「既然你這麼相信法律,那為什麼我妹妹失蹤後,父親自殺,母親因病去世,法律卻沒有給我任何回報」
「為什麼僅僅因為尼泊爾當地的法律落後,我的家庭就活該遭遇滅頂之災」
「為什麼,我妹妹被殘殺肢解,你得到的是救命的器官,我得到的卻只是一張輕飄飄的事故報告」
「憑什麼,你得到了法律的利益,我卻承擔了法律的遺憾」
「憑什麼法律要高於受害者本人的意志」
宋群青語氣冷峻地,一字一句詰問著蘇孟的內心。
是啊。
作為警校生,他從來都是死刑的支持者。
可是提議廢除死刑的人會說,「沒有任何人有資格剝奪他人的生命權」。
多荒唐。
殺人犯剝奪了他人的生命權,審判者卻反而無權剝奪犯人的生命權了?
蘇孟從不贊成這種言論。
可是既然,殺人者就是該被審判的。
那為什麼,不能由受害者來審判
這才是最直觀的懲罰,最直觀的公平。
「你之前的道歉,以及懺悔,我一個字也聽不進去。」
宋群青抓住蘇孟的手,把鐮刀緊緊地握在他手心裡。
「現在,給我殺了他,你才明白什麼叫感同身受!」
……殺了他
蘇孟後退著,躲開了宋群青的手。
可宋群青立即跟了上去。
就像非要看到蘇孟殺死老人一般。
蘇孟回過頭,看著奄奄一息的霍清。
我該怎麼做
另一邊,就是同樣神志不清的老人。
你希望我給你報仇嗎?
蘇孟的心底,很想這麼問問霍清。
可他很清楚,霍清已經無法回答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