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戈青的笑容凝固在臉上,兩年多以前的事了,不年不節的,她真的沒記住那天的日子。可是嘴裡卻不能承認,趕緊假笑一下,一溜煙去找墨墨。
“小孩兒,你還記得那一年你被車撞了,我送你去醫院嗎?是哪天來著?”
墨墨被問得一愣:“姐姐,我的腦子又不是電腦,怎麼會記得?”
這就難辦了,卡用不了是小,這明明是沒通過感情考驗呀!這人也是,用誰的生日不就好了,好記得多!
夏戈青腦子裡搜索著一切線索,還是一籌莫展。那人慢慢走過來,把手掌按在她腦門上壓了壓:“想不起來是哪天了吧?把卡還我吧。”
“你到底有沒有誠意?”夏戈青理虧,氣勢不能輸。
見姑娘真急了,那人卻噗嗤一聲笑了:“騙你呢,是你的生日。但是你也確實沒通過考試。”
說著,他掏出手機,把日曆翻出來給她看:“我畫了紅圈,告訴你一次,下次可要記得。以後我所有銀行密碼都用這個。不記好就別想管家了!”
青青這才趕緊陪著笑臉,看了一眼那時間,摟過他的脖子:“之硯,咱們在一起都三年了。感覺只是一轉眼呢!”
“嗯,這三年幸虧有你陪我,要不真的不確定自己能走過來。”
“呵呵,以後我老陪你啊!”青青狗腿的說,又轉頭朝默默喊:“小孩兒,我都認識你三年了。”
墨墨正在屋裡玩手機,很快回應:“嗯?才三年。我感覺從小就認識你,你像我親姐姐呢!”
“這孩子什麼時候學的嘴這麼甜?真受用。”
宋之硯把兩個姑娘送到第五大道,自己找了家咖啡館休息。他深知如果想按時坐飛機回國,是不能陪她們逛街的。以他的身體素質,陪兩個女孩子逛街,純屬自殺行為。
青青向宋之硯保證,會把墨墨拴在身上,才被那人允許殺入商業街。
夏戈青從上大學開始,就成了奢侈品愛好者。一個人在加拿大,購物方便,父母給的零用錢又過分充足。她像很多留學生一樣,一身名牌。但是後來她發現,他們的裝扮和當地人格格不入。
加拿大人民風淳樸,不講穿戴,更重要的是,他們認為你穿的奢侈品,應該是自己掙錢買來的,所以根本沒有那麼年輕就拎著奢侈品的本地人。
後來認識了宋之硯、陪他走過艱辛的日子。自己也開始工作,知道初入職場的自己,與那些名牌並不相稱。從小蜜罐里長大的青青,體會到生活的不易。她漸漸對這些奢侈品喪失了興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