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刻,宋凛周遭的气息瞬变,又恢复到那副清冷矜贵的模样,但却能很明显地看出他伪装下的颤抖。
宋凛拢紧大衣,惨白着脸扯出一抹笑:好久不见,池殊。
作者有话要说:除夕快乐!
快完结了,一两章的事儿,原本还说过年前完结的呢,嗐但也差不多了,不断更哦,你们记得来看看叭。
52、玫瑰红
第五十二章
池殊将二楼的灯打开,灯光亮起的那一刻,室内的智能家居便自动感应开启,暖气加湿器开始工作,音响和投影仪也自动播放。
池殊走过去将投影仪关闭,暖气调高,从衣柜里翻出条毛毯递给宋凛,而后问道:口味变了没?给你热点肉桂红酒?
以前住宿的时候,宋凛就有个小锅,冬天里专门用来煮肉桂红酒,那香气飘得整层都是,住对门的池殊没少来蹭。
宋凛将毯子盖在腿上,摇头拒绝:不用了,温水就行。
听着宋凛这么说,池殊不满地啧了一声:跟我瞎客气什么,不过话说在前头,我不会弄,不好喝你也别和我说。
有意但不尴尬的打趣一下缓和了还略显生疏的关系,俩人像是一下就回到了当年一同在宿舍煮方便面熬夜追美剧的时光。
宋凛浅笑着应了声好,但正当他准备再继续说什么时,脚边却突然传来一个毛绒绒、温热的触感。
宋凛低头看去,正对上一团金乎乎的肉球,它正支棱着两耳朵,憨憨地瞪着眼珠看向宋凛这位陌生人。
是只小金毛。
太憨了,宋凛光是看着就觉得好笑,他伸手逗了逗:这是金毛吧,几个月了?
正在找材料的池殊啊了一声,他转头一看:哦,算是金毛吧,是个串串,三个多月吧。
那还好小,宋凛笑道,你怎么养起狗来了?我记得你以前是最不喜欢养宠物的。
一说到这里,池殊嗐了一声,他砰的一声将冰箱门关上:还不是我妈养的那个孽子,在眼皮子底下竟把隔壁邻居家的一小哈士奇搞怀孕了,连生三宝,这不,就给我和边厌送来了一只。说什么不能让人母女分离太远啦吧啦吧啦的,一大堆,听着烦就给收下了。
池殊他妈在池殊准备去国外读研的时候就养了条狗,美名其曰代替池殊陪她,当时池殊还在班级群里向大家征求名字来着。
现下一晃十几年过去了,那只小小的金毛竟也当爸爸了,还弄了个小翻版出来。
宋凛看着脚边的这只小狗,一时竟有些感慨,他伸手去抱,但还没等他碰到,那只小狗就扭着肥屁股,身形一蹿就冲到了茶几底下。
眼看着这狗又到茶几底下去了,池殊急忙跑过来,蹲下去抓他:边哼哼,你给我出来!不准在茶几底下拉屎,难搞卫生你知不知道。
但还没等池殊完全蹲下去,他便嘶的一声,扶着腰起来了。他揉了揉,面色有些复杂,而后又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狠狠地踢了茶几一脚:你拉吧拉吧,反正到时候是你爸搞卫生。
说到这里,他冲宋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狗也不知随谁了,脸皮特薄,我就上次在她拉屎的时候嘲笑了一下她拉屎的姿势,好家伙,从此以后就再也不当着我们的面拉了。你等会儿,我喊边厌上来处理一下。
诶,不用了,我来吧。宋凛急忙阻止,他从茶几上连抽了几张纸,而后便蹲下身,眼疾手快地将那两坨给收拾好,他将东西丢进垃圾桶,而后问道,有酒精吗?喷一下消毒吧。
宋凛身形好,这池殊在大学的时候就知道了,但他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宋凛非但没有垮,反而越发出挑,再加上这旗袍的勾勒,弯腰下去的时候,就连他这个在下面的都看得有些咽口水。
池殊臊得脸红,他暗中揪了自己一下,而后便急忙从一旁的柜子中找出便携装的酒精递给宋凛。
其实宋凛没养过狗,这些还是上次去看安柯语的时候,她教的。宋凛聪明,一看就会,用于实践也上手快。
喷好酒精后,池殊也将热红酒的材料处理好,他将茶几上的煮茶壶热好,将材料和红酒都加进去,按了定时键。
煮茶壶嗡嗡的细响,两人邻坐着,许是宋凛身着着女装,又或许是双方间相隔太久没见,一时间都沉默着不知该如何开口。
气氛一如方才在下面认出彼此时的尴尬。
池殊还是池殊,细心也体贴,应该是看出了些什么,可又知道自己面皮薄,没当着众人的面紧逼着问,而是寻了个老同学谈心的由头,将自己带到上面来缓缓。
与此同时,宋凛也知道他肯定是有话想问、想说。
自打认知到自己喜欢穿女装后,宋凛预想过很多在外界面前被发现的场景,但却没想到过会像现下这样,被大几年没见的老同学抓包。
宋凛心情十分复杂,他紧张且发颤地揪紧了衣服,试探性地开口道:池殊你
对了宋凛,抽烟吗?正当宋凛准备开口之际,池殊却抢先占了话头,他从旁拿过一个木质的烟推盒,打开递到宋凛面前,你看看,想抽哪一种。
那烟推盒一打开,手卷烟的焦香气息就涌至鼻下,宋凛其实不大爱抽烟,但此时闻着竟也被勾起了兴趣。
宋凛暂时将那些紧张焦虑抛之脑后,他新奇地看向那一排排香烟,问道:这些都是边厌卷的?
不全是,有些是我卷的,池殊指了指上面那一排,下面那一排是边厌卷的,你从那里面选好了。对了,黄嘴的是甜的,白嘴的是味淡的,红嘴和滤嘴中空的是味冲的。
说着说着,池殊就从里抽了根黄嘴的,然后动作熟练地从茶几底下摸出个爆珠按压器,往里压了三颗爆珠。
当初宋凛就是跟这人学的抽烟,口味自是相同,他也跟着抽了根黄嘴的。
池殊问了嘴要不要加爆珠,宋凛摇头拒绝,因为之前在顾灼那里抽过加爆珠的,这次他想试试没有的是个什么味道。
两人将烟点燃,在咕噜咕噜的热红酒声中,吞云吐雾。
还可以吧。池殊将狗关进窝里,替两人倒了热红酒。
宋凛夹着烟冲他举了举:名不虚传。
池殊十分自豪地笑了笑,他就着烟雾喝了口红酒,问道: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都不说一声。
去年年底,宋凛抿了一小口,我给忘了,我那天去京市看因辞,本来还准备回来后给你打个电话的,但没想到一下给忙忘了。
听着宋凛这么说,池殊了然地啊了一声:也对,你们做同传的是忙,对了,现在你还是在THEONE工作吗?
THEONE是宋凛还在蒙特雷读书时工作的公司,当时池殊还在英国读MTI,宋凛过去面试时还在他的公寓里借住过一段时间。
宋凛摇了摇头:没有了,后面读博的时候被引荐到联合国工作了一段时间,毕业后去了那边一家国际合作的翻译公司,那家公司在国内有分公司,出去太久了就想回来了,准备就呆在国内工作了。
是吧,我当时在英国读研的时候,我的天,真的从来没这么想过回家,池殊笑着将烟头按熄在烟沙里,感叹道,还好只有一年,不然真不知道要怎么过。
听着池殊这么说,宋凛赞同地点了点头,他顿了顿,回问道:那你呢?读完研就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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