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我把事實說出來,究竟觸犯了哪條法律,但如果你非要這麼做,我也隨時奉陪。」
Lily一邊回答,一邊用握著滑鼠的食指輕點了一下。
她背後投影的PPT立刻從股東大會的標題,換成了幾張模糊的夜晚監控照片——看樣子,還是從行車記錄儀上面調取的。
「之前傳遍全網、鬧得沸沸揚揚的奚夢瑩事件,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Lily在遲修彬驟縮的瞳孔中,不緊不慢地開始講述這件事的始末,「當時算上服務生,包廂內在場的一共十七人,因此哪怕加上報案人,警局的筆錄也一共只有十八份。」
「奚夢瑩小姐不幸墜樓的時間,法醫推定是在晚上十二點到兩點之間,但根據後來這些人和報案人在警局做的筆錄,他們是早上才發現的屍體。」
「但巧合的是,根據我從附近經停車輛行車記錄儀中調取的畫面,當天晚上,雖然不知道具體時間,但遲修彬、付光遠、凡塵KTV的老闆還有其餘幾人,卻莫名其妙下了樓,去往了奚夢瑤墜樓的地點——遲先生,麻煩你解釋一下你們的行為動機,是大晚上喝多了想下樓散步嗎?」
眾目睽睽之下,遲修彬的臉色漸漸有些泛白。
但他還是靠在座位上,嘴硬著冷笑道:「我拒絕回答。我不認為自己有什麼義務向你解釋自己的私生活。」
「確實沒有,」Lily從善如流地點頭,「因為我不是警察。但作為當晚明明在包廂中,卻至今推三阻四不肯去警局做筆錄的人,我可以不可以合理懷疑,奚夢瑩小姐的墜樓案件背後,其實另有隱情?」
「我只是沒有時間!」
遲修彬見她一直抓住這點不放,終於繃不住了,怒吼道:「等下散會之後我就去警局做筆錄,你滿意了吧!就為了一份破筆錄把大家叫到這裡來開會,我看你這女人真是瘋了——」
「究竟誰才是瘋子!?」
Lily突然拔高了聲音:「遲修彬,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當晚下了一場雨,草坪泥濘把腳印的痕跡都洗掉了,你當時心裡一定很慶幸吧?覺得天助我也,是不是?」
「但是警察不是傻子!法醫更不是隨便你們忽悠的對象!你們在筆錄里都說當天晚上下大雨,又喝多了,沒有注意到奚夢瑩是什麼時候墜樓的。可是你們去警局時所有人的鞋底都是乾乾淨淨的,沒有泥點,就證明你們下樓的時間正好是在下雨之前,也就是死者死亡的時間前後,不會超過半個小時!」
「那又如何?我沒看到就是沒看到!疑罪從無,你有什麼證據說她的死跟我有關?」
遲修彬色厲內荏地吼道。
「我沒有,警察有。」Lily失望地看著他,搖了搖頭,「小時候家裡把你慣壞了,你總是這樣自大,想當然,自以為是。哪怕偷了家裡的錢,只要沒有證據,就可以仗著家裡長輩對你無度的寵愛,轉頭誣賴嫁禍給你的兩位親姐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