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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一直视作女主角的林卿原来一直都和自己视作罗恩的好哥们儿周泽楷两情相悦。郑希声忽然觉得讽刺,这倒还当真是一幕《哈利·波特》的情节。爱情是他们的,自己除了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什么都没有。

郑希声本来琢磨着小学毕业后能和林卿去同一所初中,谁知道林卿竟然拿了民乐特长生的名额进了第一女中。郑希声再怎么痴心一片总不至于改了性别跑去女中追随林卿吧,于是便也放弃了这个想法。他倒是顺利地拿到了学校的推优名额,但没想到周泽楷这个额头骨高的家伙居然靠摇号和自己进了一个初中,还进了同一个升学6班。郑希声愈发觉得周泽楷不像个人了——他是一个幽灵,一个诅咒,萦绕在自己的身边,要把自己所有的好运都吸走。

有那么一段时间,郑希声总是用恶毒狠绝的眼神注视着周泽楷。郑希声总想,如果视线可以杀人,那么周泽楷大抵是已经死了不知多少个轮回。偏偏他对此无知无觉,倒还一直把自己当成是相熟的好友。这反倒让郑希声自惭形秽了。

郑希声总想着能找个心悦周泽楷的女生撮合撮合,即使不能让林卿回心转意也得让周泽楷移情别恋。他拣选了很久,最终才锁定程君霓。究其原因——还是因为走心。她程君霓就是长了一张能和郑希声做朋友的脸,这又怪得了谁?

然而郑希声没有想到,没有人能让林卿回心转意,没有人能让周泽楷移情别恋。他们是魔鬼吗?年纪轻轻就开始至死不渝了吗?

郑希声不甘心,但他也不得不甘心。

后来郑希声开始写小说,他把自己小学时代那些英雄梦想都写进了小说里。对外他是宣称自己没有起名的才能,故而才使用了熟人的名字;但是只有他知道,这些屠龙救世的故事,都曾经真真切切地上演过——在他的想象中,在他的脑海里。

至少在那个地方,林卿是爱他的。

郑希声写完那一本也没再往下写了,梦做完了,一切都该醒了。他自己倒也没有想到,自己在班级里带起的这股小说浪潮,竟然阴差阳错真的铸就了程君霓这个青年作家——当然,这是后话了。

反正郑希声是从来不相信年轻人没心没肺非黑即白敢爱敢恨这种鬼话的——他很早就体会到了这种粘稠而油腻的感觉:你爱一个人也爱不干脆,恨一个人也恨不彻底。哪能办?一边爱一边恨着呗。无非是对林卿的爱比恨多一点点,对周泽楷的恨比爱多一点点。这多出的一点点又不至于影响他正常地和他们嬉笑打闹,反正他们也不会在意他在想些什么。

就是可怜了当年那满怀壮志与英雄梦的自己。

“老程啊。”

“做啥?”

“我问你个龌龊问题。”

“你平时就已经够龌龊了。”

“不不,这比我平时还龌龊,龌龊多了——”

“你他×的快问。”

“你有没有想过睡周泽楷?”

“……下流!”

“有没有有没有有没有?”

程君霓死不承认,那就是有。郑希声早就看穿了——呵,女人。

郑希声后来也有过几个正儿八经的女朋友,为爱鼓掌之类的事情也没少做,但是郑希声绝对是能对着皇天后土发誓:自己对于林卿,是一丝一毫的龌龊想法都不曾有过的。

在郑希声心中,有一条线是泾渭分明的:灵是灵,肉是肉。代表神性之灵与代表兽性之肉是无法辩证统一的。林卿便是神性,便是灵,是光是暖是人间的四月天。这么多年了,他对她唯一的非分之想也只不过是揽着她的腰跃于天际,向全世界发表爱的宣言。更进一步、更深一层的事,郑希声不敢想,也不愿去想。

在郑希声所遇见的芸芸众生之中,林卿都是不同的。她是超然于所有人之上的存在,高高在上,是个被虔诚地供奉的女神。她身上似是包容了郑希声童年时代所有关于爱与美的幻想,是郑希声对于无暇童年的一种按图索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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