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他的爱情 作者:番薯礁野木
《去他的爱情》作者:番薯礁野木
文案
十七岁,十八岁,苏景止遇到了任朝之。
我记得有句话,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你是我的不能至。
你是我的向往之。
任朝之x苏景止
内容标签: 破镜重圆 成长 校园
搜索关键字:主角:任朝之,苏景止 ┃ 配角:不多 ┃ 其它:校园青春不错过
第1章 第一章
我出生在19xx年五月三十一号。那一年风调雨顺人民安乐,美国没有换总统,英国也没有挣扎脱还是不脱的问题,难民还没有威胁到世界大国的社会安定与政治地位,自由民主和资本力量还没有开始明目张胆抗衡。总之,除了我出生那天那点几乎不算地震的震动,一切都是那么国泰民安宜室宜家。
而那场大约也不配被定义为地震的地震,假如不是恰好发生在我出生的那一刻,那么我和我的父母朋友大约也不会为它留下叮点印象。
我算个gay。十七岁的时候我第一次清清楚楚认识到自己的性向。在我的年代女孩子还很单纯,那时我是学校里的一根靓草,她们都愿意为了我的脸而围着我转。说实话,我到现在还很怀念那群没那么深刻的女孩子――我不愿意用肤浅这个词形容她们,尽管她们迷恋我这个人确确实实是因为她们肤浅。
其中就有个女生比较特别。我记得开始的时候她还是暗恋我的,每次我打完球总是她第一个红着脸走上来给我递纸巾。只是后来我们班突然转来一个学生,我从来没有注意过那个家伙,但我的迷妹们确确实实因为他的出现而收回在我身上的大半注意力。
那年我高二,少年意气,可能表面总是装得云淡风轻,但实际上背地里我早悄悄把自己跟他放一起比了十几次。
当然一直是我赢。
那些少年间细碎的小小你争我斗就先不提。我们继续说那个女生。我还记得她的名字,顾盼。我记得有个成语叫顾盼生辉,大约是说女孩子漂亮的眼睛?她的确很适合这个名字,每次她给我递纸巾的时候,细碎阳光穿透枝桠,把她的半张脸抹上金色。这时候她的眼睛会显出一种很漂亮的琥珀色,那样笑着看着我,我想没有一个男生能拒绝那种青涩和天真。
我一直保留着心中那份模糊的情绪,因为我还不确定那是欣赏还是真正的心动。是的,我知道那双眼睛不属于我。可是你知道的,人总是这样。贪心和莫名其妙的占有欲让我,在那双眼望向别的男孩子时,微妙地生出一丝嫉妒。
那个和我同样,除了脸一无所长的转校生。
任朝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