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宦脾性暴躁狠戾,巷裡出名。狠起來的時候,眼珠倒吊,猶如閻羅,下唇震顫,恍若鬼魅。任誰見了也怵三分。畢宦最喜打老婆,打老婆打煩了,便打兒子。兩個人輪換著打。揮著蒲扇一樣的巴掌,脫下布鞋,踢,肉貼肉地踢,肌膚摩擦換得勝過房事的快感。
在庭舟一歲時,夜啼頗急,吵著他爹酣睡。畢宦直接把他倒提起來,扔到院中,反覆踢打。打著打著,竟然忘記動手的緣故,只沉溺在施暴的快感中。
畢媼(2)本姓黃,嫁給畢宦之前還嫁過一遭。後來那戶人家出了事兒,她打包東西跑出來,與屠羊為業的畢宦私奔。
被丈夫施暴時,畢媼非但不反抗,還替丈夫說話,幫丈夫找理由。而丈夫打兒子時,她則體貼地插上柴扉,不讓兒子跑走。倘若兒子反抗,她便會真的生氣,「夫為妻綱,父為子綱」,自己的兒子,竟然連這個都不懂!倘若貿然走上前去,不被暴怒中的丈夫踢打的話,她真的要上去教訓自己的兒子:敢反抗父親。看著兒子經受自己經受過得折磨,畢媼心中總算痛快些了。
那小羊羔的來歷,也有一樁淵源在上頭。庭舟四五歲時,父親養的母羊下崽,其中一隻小羊格外瘦弱,養不活的模樣。畢宦精明有打算,正預備一刀把小羊羔解決了,少些銀錢浪費在上頭。
庭舟著實不忍心,便把羊羔要走,他上完書塾,每每給小羊羔熬幾升粳米餵養,也讓羊羔活下來了。此後,這小羊羔便與庭舟形影不離。他上書塾,元兒在外頭等著,等他臨摹完詩詞便帶著它去田野里吃草。
在一個病態的家庭里,每個人都是有病的。畢宦、畢媼、庭舟三人,便仿佛互不相干的三個點,誰對誰都不曾有信任。所以,庭舟唯一的精神寄託,便是元兒。
他也知道,自己過於弱小,不能好好兒保護它,故常常膽戰心驚。每每父母責打自己,便努力不讓他們倆想起元兒的存在來,免得誤傷自己唯一擁有的、唯一珍愛的小羊羔。
其實很多時候,父母打罵庭舟,根源都不在庭舟。他們只是在外頭受了委屈,不得反抗,方回過頭兒來捏兒子的錯。自己的兒子,無論怎麼打、怎麼罵,他都不會跑,只能聽著受著,除了自己,也不會再有人養活他。簡直是天生的受氣包。
庭舟在家中,只要與父母共處一室,總要戰戰兢兢,不敢出聲,不敢讓他們發現他。尤其是父親。時常,庭舟還未反應過來,父親的巴掌便落在臉上了。弧線快到看不見。被打後,庭舟渾身顫抖,幼嫩的唇像金魚一樣開闔起伏。目光失去神采,像極了觀音經書里的受難苦徒。
母親則多用言語去凌虐他。聽到母親用唇齒賜予的暴行,心口沒由來地收緊,並不怎麼疼痛,因為早已麻木。母親會說,「養你不如養條狗」,「吃飯那麼慢,投胎都趕不上」,「整天就知道抱著那死羊,不會幹活兒,留著你有什麼用,早知道生下來直接掐死呢」。
最後一句,庭舟頗為認同。他也想說,「生下來,掐死我,這樣也挺好」。但是不敢。倘若在母親怒罵時插言,保不齊是要被打的。
也有些時候,羊肉館子生意不錯,父母的心情會好很多。他們輪番把庭舟抱在膝頭,笑嘻嘻打算盤,看看今年到底能收入幾十兩銀子。庭舟也不敢逃脫開,只能蜷縮在兩張醜陋笑臉下。
庭舟五歲便學會假笑。學會迎合與妥協,學會以恐懼作驅動,討爹娘歡喜,五歲純真少年的殘肢瀰漫在充滿煙火氣的小屋裡。唯有見到元兒時,他才真的歡喜。
見眾生皆草木,唯見它是青山。
他真的珍惜它。真的喜歡它。真的想保護它。
看到它舒服地翕動耳朵,心裡便灌進蜂蜜一般香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