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官府在郊外找到了的男尸,看身上的抓痕,估计是被猛兽袭击了。”一名男子掂高了脚尖,看了在地上的男尸一样,转头就跟同伴们卖弄起己见来。
“得了吧你,去年流行虎皮大衣和狼毛脚踏,长安郊外四条腿的能动的几乎都被猎户打完了,哪里还有什么猛兽,你说这是让小松鼠给挠的都比这可信。”
阿锦听着有趣,伸手把人拨开,“诸位让一让,让我也瞧瞧。”
这探头一看,就不由得“哎呦”出声,原来这躺在地上的竟然就是图书阁失踪了许久的伙计——周仲义!他身上伤痕累累,衣服被抓得破烂不堪,看起来果真是被虎豹一类袭击样子,阿锦再往前凑近了一点,察觉周仲义长发掩盖在脖子上,于是伸手去拨开,只见底下有一条极细的血线。
“哪来的小子!受害者尸体是你能随便乱碰的吗?”守在一边的武侯见状,顿时生气的想去抓他。
阿锦往人堆里头钻,转眼间就找不到身影了,原来她趁着武侯没注意的时候,早就绕到了另一头。在仔细观察下,阿锦发现那些抓痕虽然凌乱但是十分的干净,上头的血迹很少不说,周仲义的身上一点动物毛发都找不着。
人在活着和死后受伤的状况是全然不同的,如果周仲义受到猛兽袭击,那么他受伤的时候流出来的血液应该是向下淌的,而且量也不应该这么少,但假设他是已经被杀死了,平躺在地的时候血就是向两边流淌,凶手想要做出掩人耳目的假象,那只需要用三爪勾在他身上抓挠几道就可以了。
知道这种兵器的人不多,官府一般也看不出来,案情只会草草了结。至于脖子上的那道真正是致命伤的血线,让阿锦陷入了沉思,这样的手法她好像见过,是谁来着?
“哟,原来是这老小子,啧啧啧,真是晦气。”
这声音……阿锦抬头,只见就在她左手边一个拎着酒葫,衣袍穿得歪歪斜斜,贼眉鼠眼,脸上还长了麻子的男人咂了咂舌。两人的目光甫一对上,阿锦冲他咧嘴一笑,男人却好似见到了鬼一样连连后退,仓促要逃。
“喝!怎么又是这个煞星!”张麻子手头上的酒葫也不要了,佝偻着背钻入人群,再一回头就看不见人了,他疑惑的四顾环盼,“人呢?”
“我在这呢,麻子脸。”阿锦突然在他身后出现,抬手一把攥住他衣袍后领,把人往巷子里拖,“走走走,我们换个地方好好交流交流感情。”
“别啊大佬,我最近可没有再去找麻烦了,就不能放过我吗?”张麻子哭丧着脸,运足了气力想要跑,腿在地上一股脑的乱蹬,可惜这样除了让他靴子在地上摩擦的声音再大点以外再起不了其他作用。
进了阴暗的小巷,阿锦把人往角落里一扔,十分大爷的倚在墙上,抖着腿道:“说吧,你和周仲义什么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