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选择去了美国,选择离开这个让他伤心的地方,选择了一个他以为可以遗忘的方法。
离开她的第一年,他初到美国,满目金发碧眼的帅哥美女和汉堡薯条的快餐食品,黑发黑眸的他再加上语言原因的沟通问题,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孤立无援。那时候,他是多么的思念,思念她对着他的笑靥如花,思念她曾经为他洗手做羹,思念他们两个人手拉手着漫步在街道,彼此眼中只有对方。
离开她的第二年,他加倍努力,整天泡在图书馆,半年的工夫,他已经可以流利和别人交谈,成了教授嘴里的夸赞对象,是社交圈的新秀。可是啊,人前越是光鲜亮丽坐拥右戴,人后越是腐朽不堪孤寂无聊,他多么的想,想回到过去,只做她一个人的珍宝,被捧在她的手上。
离开她的第三年,他已经成功拿到毕业证书,帮着打理父亲在美国的分公司。但是,年轻气盛,想要大刀阔斧的改革,伤了多少老臣的利益,当然是被打压的体无完肤。那时候的他,完全是靠着对她的想念才坚持着走下去,他想啊,他要混的有模有样,他要混的风生水起,回来之后才有资格才有实力和那些不看好他们想拆散他们的人叫板,他才能牵起她的手,然后紧紧握着她的手越走越远。
离开她的第四年,他被世故打磨地越来越圆滑,在商场上叱咤风云,也变得越来越不苟言笑,一副金丝边的眼镜一直架着,让人看得有些生畏。不过呢,他的皮夹里一直放着她的照片,那是他曾经的纯真年代,是他心中仅剩的唯一的柔软的圣地,可以让他一吐烦闷,让他有些累可以歇息的地方。
离开她的第五年,临近年关,接到父亲的电话,沉默许久才说到他在外面漂泊吃苦多年,希望他能回家过年,也希望他能成家,当时的他并没有回复,只是说知道了就挂断了电话。但是啊,之后在一次的偶然散步中,巧遇了曾经共同的大学同学,才知道,原来她已嫁作他人妇,才知道,原来那一切的以为只是自己可笑的以为。他要回去看看,看一看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男人,看一看她到底过的好不好。
在回国的飞机上,他闭目养神,慢慢放任自己打开那个名叫‘陈瑜’的记忆阀门,任由回忆倾泻而出,即使有些已经模糊不堪,但是他仍旧沉浸在那种美妙的感觉之中,那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幸福感,那也是一种难以企及的单纯感。
在这五年的时光里,他依然固执地认为自己才是最懂陈瑜的那一个人,也是最后一个人。
只有他,才能忍受她为了找一家新开的美食店不认路却硬要胡乱带路,还拉着她的手不放手和她一起走了三个多小时就为了吃芒果冰;
只有他,才会在她明明害怕地要死却还要壮着胆子看恐怖片的时候,将她拉向自己的怀抱用胸膛捂住她的耳朵,用手遮住她的眼睛;
只有他,在她用心画画的时候,就那么用一只手撑着脑袋,一只手伸出手指借着逆光凌空描绘着她的眉眼,然后幸福地笑起来;
也只有他,在看到她哭着说要分手的时候,犯傻地和她一起痛,无言地看着她离去的背影,然后没有用力地追上前拉回她,就那么放走了把她留在自己生命里的最后一个机会。
可是啊,这都是他独自的以为啊,他固执地以为回忆困住的是他们两个人,他们能在漫天的蜘蛛网里看到彼此的光亮,即便不够明亮,也足以支撑着他们两个携手前行。
可是啊,殊不知,只有他一个人在网格里做困兽之斗,而她早已拿起一把利刃,披荆斩棘去拥抱着更大的光芒,徒留他一个人,一个人抱着那些已经尘封的记忆,就像是吸食鸦片的瘾君子一样,在一片迷幻中感受极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