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轲手劲不够,居然被秦王挣脱袖子,袖口挣裂。
荆轲匕首刺空。(荆轲左手手劲不行,攥不住袖子,右手速度也不行,居然刺空。这是荆轲第一次丧失良机。)
事起突然,群臣惊愕,目瞪口呆,殿下武士无诏不可登殿。
秦王政奔走,按剑,剑长,拔之不能出鞘。
秦王政放弃拔剑,环柱而走。
荆轲环柱而追之,但是追不上。(这是荆轲第二次丧失良机。这也说明荆轲腿脚也不够快,如果跑得快,只要扑在秦始皇身上,用毒匕首划破他的哪怕一点皮肉,老秦就完蛋了。可惜荆轲居然追不上。荆轲好像一个语文老师,打架不是他的特长啊。——另外注意,这两个人都是光着脚跑的,当时殿上不准穿鞋。)
有一圈,由于秦王政绕柱跑得太快了,反倒差点和荆轲迎面撞了个满怀!秦王政赶紧说对不起,然后调头再跑。哈哈这一条是我编的。
俩人在乱追过程中,秦王政回身,“以手共搏之”——就是说,徒手和荆轲格斗。荆轲拿着毒匕首,但还是打不过徒手的秦王,划不破秦王政皮肉!——完了,我看也不用打了,抹脖子自谢天下吧!
秦王政接受殿下群臣提示:“王负剑!王负剑!”——遂左手把剑身竖立,平行移动到屁股后面,伸右手成功拔剑而出。
这时候该荆轲逃跑了。荆轲捏着匕首,与举着宝剑的秦王政对决。刚才对方是徒手,尚且不能取胜,现在对方有了剑,更没戏了。宝剑一寸长,一寸强;匕首一寸短,一寸险,其实也是有取胜可能的。但实际情况是:秦王政一剑就击断荆轲左大腿——老秦力气很大啊。荆老师站立不稳。
荆轲一看没戏了,飞出匕首抛射秦王。
匕首不中秦王,中柱。(荆轲的准头也很差,第三次失误。总之,荆轲左手力度不够,右手速度不够,两腿速度不够,眼睛准性很差,是个四体无力的刺客。荆老师啊,荆老师啊,让我们怎么说呢。
其实,一个受过严格训练的人单靠双手就已足够杀人了,荆老师拿把淬毒的刀子比划了半天竟然连秦王一点油皮都没擦伤,三次失误,这个刺客的剑术,实在是太不及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