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现在,抓紧时机。”兰斯在他耳边用极低的音量提醒说。
叶群深深地呼吸,他不是优柔寡断的人,但在扣下扳机的一瞬间他的手仍有些颤抖。子弹没有射中白尾鹿的心脏,而是打偏在了它的腿上。它哀鸣了一声,拖着残腿挣扎着逃进林子里。
兰斯立刻站起来要追上去,叶群拉住了他的手制止道:“算了。”
“不可以。”兰斯却摇头说,“你已经击中它了,必须追上射杀它。让受伤动物长时间痛苦而死是违法的。”
叶群沉默了一瞬,的确,受了枪伤的动物已经丧失了生存能力,放任它回到森林里才是残忍的。打猎就要用最快的方式将猎物打死,他刚才不应该心软。
他们循着血迹追捕那头白尾鹿,它被打中了腿,行动缓慢,很快就被他们找到了。叶群下意识地看向兰斯,“你来?”兰斯鼓励地看着他,比了个手势低声说。
叶群再一次深呼吸,他瞄准了心脏,抬起枪迅速地结束了它的生命。
兰斯过去检查,确认这头雄鹿已经死亡:“运气不错,是个大家伙。”他扬起灿烂的笑脸,“至少我们不会空手而归了。”
这只雄鹿体型中等以上,重达三百磅,要扛回去是不现实的。所幸这里离营地不算太远,兰斯用匕首砍下两根成年男子手臂粗的树枝,用随身携带的粗绳做成一个简易担架,把鹿的尸体运回了营地。
第14章
兰斯把这只雄鹿剥皮取肉,砍下一条腿用做今天的烹饪食材,这不是件容易的工作,做完时已经过了午饭时间,他们只在中途吃了点干面包充饥。
“晚上我们就可以吃大餐了。”兰斯在溪水边把手上的血迹清洗干净,满是憧憬地说。他闻到自己满身的血腥味,干脆脱掉了衣服准备再洗个澡。
“你疯了吗?”叶群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现在只有4度。”
“怎么了?”兰斯已经毫无犹豫地跳进了水里,他把湿漉漉的头发拨到耳后,仰着脸对叶群说,“这个水温不算冷,你要不要也洗一下?”
“不了谢谢。”叶群坚定地拒绝道,开什么玩笑,他是个快三十岁的大叔了,需要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