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衹天自有他的考慮,學花旦的孩子以後是要登台扮虞姬貴妃的,身段不能長得太胖壯。班主有了理由省口糧不給他們吃飽飯,一個個瘦的像紙片,細脖子頂著小腦袋,看上去就沒二分力氣——那不行,他得找一個健康的好小子,輔助他去完成一項危險事情。
從戲班子領走了小男孩,金衹天開著汽車帶他去了一間飯館,點了幾個好菜讓他打牙祭。
小男孩吃了半碟子紅燒肉後便放了筷子,戰戰兢兢地抬了頭:「先生,您姓什麼呀?師傅說我以後就跟著您了,您要讓我跟您幹什麼去啊。」
金衹天喝了一口茶葉渣子泡的茶,遲疑了片刻,「我姓金。這飯好吃嗎?」
小男孩點點頭:「好吃,比戲園子裡好吃多啦。」
金衹天微笑起來:「那以後你要聽話。你叫什麼名字?」
「我還沒登過台,還沒大名呢。我跟師傅姓田,師傅叫我小三兒。」
這天往後,在同僚們眼裡金衹天這人就消失了,但沒什麼好奇怪的,軍座讓副官長出差辦事也是正常。
金衹天在一個很不起眼的胡同里月租了一間很不起眼的小房子,然後就帶著小三兒在這住下了。他一天一趟的去飯館買好菜好飯,開宴席似的運回來擺一桌子,看著小三兒吃一半,然後帶他出去跑步,在城郊遛馬似的跑一下午回來,再把剩的菜飯熱一熱吃光。
小三兒心裡很奇怪,不知道金先生是何用意;但他從前在戲園子裡終日練功耍槍弄棒還要倒立劈叉,所以也不覺得每天跑步有多痛苦。至多是辛苦,再說了金先生不僅在辛苦過後給他吃肉,還不打他呢——師傅老打人。
金衹天當然不是要培養小三兒做一個長跑冠軍,他是為了訓練這孩子的速度,越快越好。
如此跑了半個月,金衹天感覺差不多了。
這天晚上他鎖上小房子的門,拿出一把手槍向小三兒演示了如何拆卸、如何放置子彈、如何壓入彈夾、如何開槍。
「金先生,您這是要幹什麼呢?我學這個幹嘛啊?」
「我要開槍殺一個人,讓你學這個是因為你要跟著我。如果有意外,你要會補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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