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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頭嘴裡念叨著方言重新抓藥去了,金衹天合緊拳頭,指尖戳痛了自己的掌心,提醒他並非處在一個夢境當中。

方才斜對過的茶館裡出來一人,拉起停放在門前的平板車要往北去。

茶館是個髒亂差的小茶館,平板車是常見的,拉車人亦是一身平平無奇的粗布短打扮。

不尋常的是那人的臉,金衹天覺得自己仿佛看見了陸清昶。

第67章 兆豐年

在西南邊陲有一座小城叫做福貢,依山傍水,遠離戰火。

但這並不意味著福貢人身處桃花源,這裡閉塞、貧困,許多走在路上的人都因為買不起鞋子而打赤腳。

身為目不識丁的窮苦人也會追求人生意義,那就是活著為了吃飯。

每日早起吃早飯,因為填飽肚子才有力氣出去幹活謀生,幹活謀生則為了下一頓能填飽肚子,如此周而復始,從青年到中年,再到下一代。

這是陸清昶來到此地的第三年。

他的裝束與生活習慣已經和本地人無異,穿草鞋和短衫,天熱時脖子上掛一條毛巾,頭頂麥稈編製成的草帽。每天雞鳴而起,吃大米脫胎的餌絲餌塊米線,配以可以蘸任何東西的辣椒蘸水。

這日下午,他拉著一平板車的竹子經過沿途土路,回到了一處用粗竹子扎做籬笆的小院。他先在院內停下板車,然後走進土磚建的小房——這便是他如今的家了。

一個綁兩個麻花辮穿著花布衫子的小姑娘迎上來:「阿福,你今天回來的好晚!」

陸清昶答道:「是麼,大概路上走得慢了。」

小姑娘聽了這話忽然想起了什麼似的,有些緊張:「昨天下了雨,你是不是又腿疼了?」

「有一點,不礙事。」

陸清昶一面回答,一面走到屋子一角的臉盆架邊;見盆里已經有乾淨的水,盆沿上也搭了他的毛巾,便知道這是小姑娘的手筆。

他低頭洗去了臉上的塵灰,臉白了,左眼尾那道約莫一寸長伸向鬢角的傷疤就明顯了。

洗完臉他對小姑娘笑了笑:「謝謝。」

小姑娘也笑,有點不好意思的偏過臉去不看他,「打一盆水有什麼好謝的,媽說了,一家人不能說兩家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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