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叶天云期待的眼神,润玉浅浅一笑,一挥衣袖,给三个被叶天云放在窗户口晒干油彩的泥人加了一道灵力护持,防止干裂破损,柔声道:“像,这个是我,这个是你爹爹,这个是你,对不对?”
“小叔叔都说对了!嘿嘿嘿。”
笑闹间天色就暗了下来,晚上叶自歌特意点了两根红烛增加气氛,菜色也是异常丰盛,鸡鸭鱼肉一样不缺,润玉被叶天云这个夹点,那个夹点,每样都尝了个鲜。吃过丰盛的晚饭,收拾妥当,放过爆竹烟花之后,因为明日要去易市,还想守岁的叶天云就被叶自歌催促着洗漱睡去了。叶自歌三两黄汤下肚,有些微醺,又烫了壶酒,拉着润玉围坐在煤炉边上,打开了话匣子。
“明天我们的交易就结束了,天云估计要舍不得你了,来,陪我喝几杯。”
接过叶自歌递过来的酒碗,润玉抿了一小口,心中也是十分不舍,道:“我也舍不得她,她天然纯净,活泼懂事,是个好孩子,你教得很好。”
“我宁可教得她不好。”咽了一大口黄酒,叶自歌的笑容染了几分苦涩,“她从小就没有娘,跟着我在这山上离群索居,每日被我逼着读书练剑,小时候还会跟我哭闹,后来倒是越发懂事了。可她越这样,我就觉得越对不起他,我宁愿她像寻常的孩子一样,整日里和小伙伴嬉闹捣蛋,也不希望她小小年纪就要因为我背负的仇恨,早早压抑天性。”
“以前我小的时候家里穷,整天我就在村子里跟着大一点的孩子下河爬树,玩笑打闹,每天最愁的事情就是吃不饱饭。更怕年景不好的时候,要吃吃菜团子,那菜团子又苦又涩,还不抗饿,当时我就在想,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努力挣钱,让我的孩子每顿都能吃饱饭,可现在天云她每顿倒是能吃饱饭,小小年纪,忧愁的事情却比我那时多多了。”
叶自歌眼神已经迷离,在润玉面前第一次卸下了所有的防备,润玉就这么静静地听着,拿起在炉火上温着的酒壶,又给叶自歌倒了小半碗黄酒,问道:“那你是怎么拜入天一派的?”
“不是我拜入的,是我师父收的我。好像也就是我在天云这个年纪,村子遭土匪洗劫,爹娘都被土匪杀死,我躲在地窖里侥幸逃过一劫。我没什么谋生的本事,只能当一个小乞丐,到城镇里沿街乞讨,然后在街上偶然撞到了师父,他说我根骨不错,就收我当了弟子。”
“说实话,到现在我爹娘的容貌我都有些模糊了,但是小时候夏天躺在凉席上,我娘给我摇蒲扇赶蚊子,我爹带着我到沟渠里抓泥鳅的事情,倒是记得分外清楚。以前我还会想要是村子里没闹匪该多好,我长大了应该就会娶个妻子,和爹娘一起在地里忙活,平平淡淡地过完这一生,可是后来我才发现,要是没拜入天一派,我们怕是也过不了三年大旱的劫难,其实仔细想来,我现在的日子也算是偷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