顫慄乍起。
鍾氏穩坐鳳椅二十餘年,唯一噩夢連連,殊不敢想,又從不能忘——
那爭鳴不休,錚錚反骨的少年。
「母親今日陪我練字嗎?」「母親,父皇給我的甜糕,送你吃。」「母親,我怕......」「母親怎麼不開心?」
「昀兒有好東西給你看。」小小稚童牽起她綿延數步的長裙,那將她墜得呼吸不能的一柄鳳冠,經了他的手,忽然就停上一粒小小的螢火蟲,夜色里閃爍如星,小人兒軟軟靠著她,朝她撒嬌:「母親喜歡嗎?」
她其實最討厭蟲子,只好勉強稱讚。孩子以為她當真喜歡,便將螢火蟲捉了滿壺,天天月月地給她看。勸阻的話怎麼也說不出口。她索性命人在鳳冠上鑲了顆夜明珠:「不用再捉了,我有了。」孩子努著嘴,就黏住她:「那母親既然開心,就笑一笑。」
鍾氏剛想做出笑臉來,卻發現,自己已經在笑著了。
再恨那淑貴妃又如何?已經死了的女人,既然留下一個孩子,索性帶在身邊養著。貓狗看久了都有感情。何況是李繼昀。那孩子天生惹人厚愛,溫慈至極的性子。這麼多年的噩夢,徒然自欺罷了。李繼昀何時拂她的意?何時同她爭鳴?何時有過反骨?他只當她真是母親。
他信她,所以那一晚宮外熱鬧紛繁,也沒有出去,安分等她。
「今晚陪母后看看花燈。」她對少年說。
鍾氏站在殿上,只覺天旋地轉,搖晃之間跌在座前。手上三寸紅甲不知不覺中劃破了腕,血流汩汩。好多人驚恐地奔向她來。鳳冠震動,夜明珠璀璨如星。她顫顫抬頭,見宋昏盯著她看。
那雙熟悉的眼裡,一絲波瀾也無。
第44章 人皮鼓鈸
(九)頑石
劉迎數著拍子,敲到第三百二十下的時候,手就脫了力。
一旦停止敲擊,不再有登聞鼓供萬民訴冤的庇護,他便只成了城牆上動亂的小民,可被金吾衛隨時擊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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