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佑坐了起來,單手解開襯衫扣子。
「父親托人帶了口信,說在澳門等她。」
「澳門?為什麼不直接去香港?」
賀敏敏不解。
「因為……因為我父親的妻子在香港。」
江天佑自嘲地笑了笑,指了指自己,「我從小被人罵是『資本家的小孩』『黑五類』『雜種』,罵著罵著我也習慣了。也是快到三十歲才曉得,我不但是個私生子,還是個孽種!」
難怪江幼怡選擇獨自生下孩子,街道里的人來了一波又一波,她咬死都不透露孩子的父親是誰。
因為孩子的父親是有家室的。他有太太,有孩子,有社會地位。
江幼怡與他交往十多年,生生地從二十多歲的小姑娘被拖成了年逾三十的老姑娘,在為他生下一個孩子後,父親總算說服了自己的妻子,肯給母親一個「名分」。
然而新社會是不准納妾的,更不能重婚。江幼怡想要嫁給他,只能去大陸法律管不到的地方——香港、澳門,或者台灣。
彼時社會恐慌,各種流言四起,江天佑的父親頗有些政治嗅覺,早就先行一步處理掉財產,讓妻子帶著全副身家和兒子去了香港,先行安營紮寨。
他妻子手裡有了錢,腰板兒也硬了起來,不准江幼怡直接到香港,讓她先去澳門,等他們自家人安定下來再來處理這個「小的」。
就這樣,江幼怡先是南下廣州,然後去到澳門,等那個男人來接自己。
「後來呢?她等到了麼?她……真的給人去做小老婆了?」
賀敏敏說不出什麼心情。
這種舊社會的恩怨情仇,正房和妾室的勾心鬥角,大時代下小人物顛沛流離的故事,似乎只在電視電影裡看到過。
作為生在新社會,長在紅旗下的一輩人,賀敏敏只能嘗試去理解其中的悲歡離合。然而一想到自己的婆婆做了人家的小老婆,心裡總覺得別彆扭扭的。
「沒有,她沒有等到他。」
江天佑搖了搖頭,「她在澳門等了三個多月,『那個人』卻始終沒有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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