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麼?掛三支筆的是什麼?是作家?”
“掛三支筆的是修鋼筆的。”
她聽了,忍不住笑起來,問:“那你是個修鋼筆的?”
“嗯,喜歡鼓搗鼓搗小機件,修修鋼筆手錶鬧鐘什麼的,手風琴也敢拆開了瞎鼓搗。不過你那支筆我拆開看過了,沒法修了,要換東西,不如再買一支,等我有空出去給你買一支。你用這支筆,不怕把墨水弄到臉上了?你們女孩最怕丟這種人了---”
她沒說什麼,因為她家窮,買不起新筆,這支舊筆還是別人給的。
現在他把那支新筆遞給她,問:“喜歡不喜歡這支筆?”
靜秋拿起那支筆,是支很漂亮的金星鋼筆,太漂亮了,簡直叫人捨不得往裡面灌墨水。她想收下這支筆,付錢給他,但她沒錢,這次下鄉預付的伙食費還是她媽媽問人借的,所以她把筆還給他:“我不要,我的筆還能寫。”
“為什麼不要?你不喜歡?”他好像有點著急,“我買的時候就在想,也許你不喜歡黑色的,但是這種樣子的,沒別的顏色。我覺得這種好,筆尖細細的,你寫的字秀氣,用這種細筆尖好---”他解釋了一會兒,說,“你先用這支,我下次再給你買好看一點的----”
“別----別,我不是嫌筆不好,是太---好了,很貴吧?”
他仿佛舒了口氣:“不貴,你喜歡就好。灌點墨水試一下?”他說著,就拿過墨水瓶,灌了墨水。他寫字的時候,總愛在落筆前握著筆輕輕晃動一會兒,好像在想問題一樣,然後就開始刷刷地寫。
他在她本子上寫了一首詩,大意是說,從我遇見你的那一天起,我就在心裡懇求你,如果生活是一條單行道,就請你從此走在我的前面,讓我時時可以看見你;如果生活是一條雙行道,就請你讓我牽著你的手,穿行在茫茫人海里,永遠不會走丟。
她很喜歡這首詩,就問他:“這是誰的詩?”
“我亂寫的,算不上詩,想到什麼就寫下了。”
那天,他一定要她收下那支筆,說如果她不肯收,他只好送到她組裡去,告訴他們這是他為教改作的貢獻,專門送給靜秋寫村史的。靜秋怕他真的跑到組裡去,搞得人人都知道,只好收下了,許諾說等以後掙了錢,就還錢給他。
他說:“好,我等著。”
第13節:山楂樹之戀(12)
第六章
過了幾天,輪到靜秋回K市休息,她的輪休排在星期三、星期四兩天。
前兩次輪休,靜秋把機會讓給了那個叫李健康的男生,因為他其實不那麼健康,臉上老有包塊長出來,需要經常去醫院檢查。靜秋把輪休機會讓給他的另一個原因是她沒路費錢。那時她媽媽每月的工資才四十來塊錢,要養活她跟妹妹兩個人,還要給下農村的哥哥一些零用錢,又要周濟在鄉下勞動改造的父親,每個月都是入不敷出,所以她能省就省了。
但這次不行了,她的班主任托回去休假的人帶信來,說學校匯演,他們班還等著她回去排節目,一定讓她回去一趟,把班上的舞蹈編好了,教給同學們了才能走。班主任說已經發動全班同學為她募集了來去的路費,這次一定要回去了。
靜秋的媽媽在八中附小教書,跟靜秋的班主任算是一個學校的同事。班主任知道靜秋家窮,每次開學報名時都主動讓她打緩期,就是推遲jiāo學雜費。雖然每學期學雜費只三、四塊錢,在當時也算一筆很大的開銷了。
班主任還常常拿張表讓靜秋填,說填了學校可以給她每學期15塊錢補助,叫助學金。但靜秋不肯填,因為助學金還要在班上評的,靜秋不想讓人知道她家窮,要靠助學金讀書。
她自己每年暑假都到外面去做零時工,在一些建築工地做小工,師傅砌牆,她就幫忙搬磚、攪和水泥,用木桶子裝了,挑給師傅。很多時候,她得站在很高的腳手架上,接別人從地上扔來的磚,有時還要跟幾個人合抬很重的水泥預製板,都是很重很冒險的活路,但每天可以掙到一塊二毛錢,所以她一到暑假就出去打零工。
這次要回去輪休了,讓她又喜又愁,喜的是可以回去看看媽媽和妹妹了,她媽媽身體不好,妹妹還小,她老是擔著心。現在回去看看,可以幫家裡買煤買米,gān點重活。但是她又很捨不得西村坪,尤其是老三,回去兩天就意味著兩天見不到他,而剩下的時間已經不多了。
大媽聽說靜秋要回K市,就竭力主張讓長林去送她,但靜秋不肯,一是她不想耽誤長林出工,二是怕受了這個qíng,以後沒法還。
聽長芳講,幾年前,長林曾經喜歡過一個來cha隊的女知青,那個女知青可能是看他爸爸面子,跟他好過一段。後來有了招工指標,那個女知青向長林賭咒發誓,說只要你為我搞到這個回城的指標,我一定跟你結婚。
但等到長林幫她說qíng,讓他爸爸為她弄到那個指標後,她就一去不復返了。她後來還對人說,只怪長林太傻,沒早把生米煮成熟飯,不然她成了他的人,自然是cha翅難飛。
這事讓長林成了村裡的笑柄,連小孩子都會唱那個順口溜:“長林傻,長林傻,jī也飛,蛋也打;放著個婆娘不會cha,送到城裡敬菩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