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什麼用。”魯迅說。
“那麼,你抄它是什麼意思呢?”
“沒有什麼意思。”
“我想,你可以做點文章……”
這番對話,後來魯迅把它寫在小說集《吶喊》的自序里。接著說,我懂得他的意思了,他們正在辦《新青年》,然而那時仿佛不僅沒有人贊同,並且也還沒有人反對,我想,他們許是感到寂寞了。
幾番交談之後,魯迅終於答應做文章,這便是轉年四月間寫的小說《狂人日記》。“從此以後,便一發而不可收,每寫些小說模樣的文章,以敷衍朋友們的囑託,積久就有了十餘篇”,出了本名為《吶喊》的小說集。
這是魯迅的幸。若沒有《新青年》的創辦,沒有較早參與《新青年》編務的錢玄同的督促,這位十多年前就雄心勃勃翻譯出版《域外短篇小說集》的老文學青年,會在抄古碑的日子裡銷蝕下去。
正是這些短篇小說,奠定了魯迅最初的聲名。
魯迅是教育部的僉事,這是個不小的官兒,若他一直以票友的身份參與新文化運動,保持一種局外人的心態,也就不會有後來那麼多的麻煩了。
魯迅的不幸在於,後來以兼職的身份進了北京大學教書,這就把他拖進是非的漩渦里了。
是二弟周作人,把魯迅引進北大的。
一九一七年春天,魯迅托蔡元培的面子,把二弟從南方叫到北京,進了北大。初來時,因是四月間,只有美學課需人,此外便是預科的國文,這些課周作人說他都不能勝任。當時國史館剛由北大接收,改為國史編纂處,蔡元培讓他去做編譯員,到了八月,中文系有了空缺,改任文科教授。
轉眼到了一九二○年八月,中文系安排下學期的課程,系主任馬幼漁想讓周作人開一門叫中國小說史的課,每周兩小時,周作人答應了。回家和魯迅說起,覺得哥哥去教更為合適,魯迅說去試試也好。魯迅的本事,馬幼漁是知道的,自然不會見怪周作人的舉賢不避親。八月六日晚間,馬幼漁便將北京大學的聘書送到紹興會館補樹書屋,交到魯迅手上。因為魯迅是教育部的現任官員,屬兼職,按北大的規定只能聘為講師。當年的講師和教授,沒有學術資格上的差別,只是專職與兼職的區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