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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很快,两年的时间过去了,俞蘅在女兵营里混到了团长的级别。之所以能这么神速,也跟女兵营的人员构成有关,入军的女兵并不多,安全区放出那么多岗位,并不是只有参军这条路能走。而且,这年头当兵,那就是将脑袋拴在裤腰带上,为了让士兵增加存活率,训练非常严苛,对个人素质要求很高。

重重因素下人员一直填充得很慢,他所在的女兵团是新建的,比不上另一个老牌女兵团,人数上暂时还够不上标准团人数的,他接手后清点人数,还不到一千人。

人少,竞争就不那么大,加上他好歹是真的有当兵的经验,要出头就比较简单了,等建团时上面委派的女团长因伤病提前退下之后,他就被提了上来,算是天时地利人和。

成为团长,各种福利补贴就好了很多,他分到了独立的房子,两室一厅,不过郑母不愿意住进来,还是他再三劝才肯搬来一起住。郑家人原先住的宿舍楼早就人满为患,这样的宿舍区,人多杂乱,没有距离之分更容易产生矛盾。还是独立的住房更安全舒适一点。

搬进来的是郑母和郑敏和刘涛涛,住进来之后俞蘅到后勤处申请了一张床,他自己睡小一点的次卧,将新床放在主卧凑成两张床,让郑母郑敏姑嫂带着孩子住。

你姐有你这么省心就好了,唉。小女儿能干,挣出一套房子来,更显得大女儿伤了她的心。

在这里又要说起郑恒莉,原来当年她确实恋爱了,对象就是方仕雨。据说是在姐妹二人还没有进战斗学校时就联系上的,当时他和郑恒莉轮班去打扫卫生,在郑恒莉休息的那天,方仕雨就上门道谢了,为数月前的救命之恩登门送礼道谢。说,之前身无长物不好意思登门,现在终于拼出一点事业,就赶紧来找恩人了。

这样的说法,是我会信还是你会信郑母和俞蘅说起这件事时还是怒其不争,原因无它,郑恒莉信了,还非常感动。将自己身上的枪给了对方,只因为对方说要出去杀变异人,换工分,以后还要组建佣兵团等等,她要支持对方的事业。

她真的太傻了!

一支枪多值钱!丈夫身上带了两支,失踪之后就只剩下两个女儿手上一人一把,那个傻女儿就这么给出去了,还瞒着家里人。如果不是后来郑恒莉久考战斗学校考试不过无法毕业,说要去方仕雨的狩猎队帮忙,一起成就事业,郑母还被蒙在鼓里。在那个时候郑母才知道,原来女儿一直跟方仕雨有联系,一直瞒着的恋爱对象就是方仕雨。和那种眼睛里写满了心机和野心的男人天呐!可是拦不住,真的拦不住。

妈别生气了,大姐以后会想通的。俞蘅安慰道,又说:明天我就要出任务了,妈你和姑姑帮我看家吧,食堂就在下面,报我的名字就行了。

你要注意安全。放心吧我们能过得好的。楼下有食堂啊不知道还招不招人,明天我去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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