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想来,她马上穿好拖鞋,下了床,悄悄开门,走下楼梯——一个人在黑暗中经过那段楼梯,需要相当的勇气,为了不惊动他人,她又不敢开灯,一路走下来,心脏几乎吓出了毛病。
身后似乎总有个脚步在轻轻地响,但是她一停下来听,却又什么也没听见。
她想要回头,却又不敢,只得加快脚步跑到浴室,打开灯——无论如何,灯光能令人安心。
为了防止身后突然出现什么东西,她面对门口,打开水喉冲洗脚底,洗净之后,用纸巾擦干。
擦干之后,她正要关灯出门,想想不放心,又抬起脚来看看,这一看,让她的心脏几乎停止跳动。
脚底竟然又是一片鲜红。
她记得清楚,自己的脚底确实洗得很干净了。
而且那个伤口也没有裂开。
她小心地将鞋子柃起来——果然不出她所料,拖鞋,两只拖鞋内部,全都染满了鲜血。她几乎没被满眼的红色吓倒在地。
她第一个想到的是,决不能让别人发现她的鞋子里有血。
洗?
她摇了摇头,能否洗干净姑且不论,这种天气,拖鞋一时半会是干不了的,很容易被大家发觉,在人们中间的怀疑气氛之下,任何一点动静都会成为获罪的把柄。
她不知如何是好。
正在此时,她又听见了那种细细的脚步声,慢慢地,一步一步朝她走来,仿佛有点迟疑。
她屏住了呼吸。
“谁?”她问,心提到了嗓子眼里。
脚步声停了,一个人出现在她眼前。
“小乐。”那个人满面惊讶地看看她的脚。
是岑宇扬。
冯小乐一手拿着拖鞋,一只脚悬在空中,就这样面对着他, 被他的出现弄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