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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給你安排。”婉風告訴她。

不知是他們的本事大,還是傅侗文的人幫助了他們。很快,沈奚確定了讀書的學校,離正式入學還有三個月,婉風儼然成了她的私人教師,事無巨細,衣食住行著手讓她適應這裡的生活。到夏天入學時,她已經習慣了穿短袖子的襯衫和西式裙子。

傅侗文的信始終壓在她的枕頭下,在入學前一夜,她鼓起勇氣問婉風,自己是否能寫信給傅侗文。說完這句沈奚察覺到不妥,又說:“好讓他轉寄給我的家人。”

婉風自然認為理所應當:“這倒沒問題,只是往來信箋要耗費很長時間,你要有耐心。”

沈奚頷首:“我知道,他一月一日寄給我的信,二月下旬才到。”

“這麼快?”婉風倒是驚訝,“沒有寄上一年,算是好的。”

婉風給了她鋼筆和墨水。

沈奚將信紙鋪在桌上,握著鋼筆的手懸在紙上良久,適應著這個筆的手感,也在心底拼湊要給他說的話,斟酌半個時辰,落筆記下的卻是瑣碎的事。她想這裡是美國,他先前是在英國,那麼多寫一些經歷他也不會覺得煩悶,畢竟從未來過,總會有新鮮感。於是越寫越有了力氣,甚至連人生中見到的第一塊巧克力的形狀都給他畫在了信的結尾。順便標註:苦中帶澀,澀中有甜。

一封信寫到天將亮,鄭重摺疊好塞入信封。

可過了一日她後悔了。她是因家道中落,幾歲就從廣東被送到了鄉下老宅,才會對這些感到新鮮。可傅侗文何許人也,怎會不認識這個。

到了十二月也沒有任何回音。

沈奚倒是很會寬慰自己,只是可惜了十三張信紙的內容。

這期間她從一個完全跟不上的學生,到已經開始聽得懂教授在講些什麼,總算是喜事一樁。就連僅用一年讀完碩士的顧義仁也驚嘆她的聰慧:“你比你的……”顧義仁的話再次被婉風打斷,兩個人都是抱歉地對她笑。

沈奚猜到,顧義仁想說的應該是自己比傅四爺還要學得快?

這一晚,她又在燈下寫了封信給傅侗文。

學著傅侗文的習慣,在信尾寫下:

沈奚

十二月二十三日

鋼筆才剛放下,她再提筆補了幾句,大意是告訴他,在自己到這裡沒有多久,有一艘很有名的船叫Titanic沉沒了。它是從英國出發的,目的地是美國。

這個航路看上去完全是和兩人不相干的閒話,可在沈奚心裡,似乎任何能和“英國”、“美國”有關的,都像是和他們兩個有關係。

信照舊被封好,寄了出去。

這次的信很厚,裡邊有她收集的三份報紙《紐約時報》、《紐約論壇報》和《紐約晚報》。這是她選的一門政治系課程的老教授推薦的報紙。今年恰逢美國大選年,那位老教授對這門課程的要求就是讓他們緊跟大選,做報紙摘要和報告。她選這門課程就是因為傅侗文,作業也做了兩份,一份交上去,一份留下來送給他。

總不能到了她讀完醫,還寄不到吧?

翌日,她把信交給婉風時,反覆確認這封信是否真的會寄出去。婉風連連保證,她絕沒有收到過任何“吩咐”,阻止沈奚和傅家通信,說完還笑著用信敲她的頭:“早說了,海上變數大,書信這種東西你要隨緣。”

沈奚摸摸額頭,對婉風含糊解釋:“寫一封信耗心神,丟了可惜。”

“好了,我保證這信能到傅家。還有一樁要緊的事,明天是耶穌誕節,我帶你去我的老師家做客。”婉風神秘地對她笑笑。

這個節日沈奚也曾聽同學說過,但並不太放在心上,畢竟這是當地人的節日。而且據婉風所說,傅侗文因為猜到這裡的基督家庭都十分熱情,會響應號召招待從中國去的留學生,所以特地囑咐了他們兩人,讓沈奚儘量避開這些。安心讀書,靜心讀書。

可是婉風在這裡生活了三年,早已將慶祝耶穌誕節作為了習慣。

沈奚晚上也無事,跟她赴了晚宴,宴後倒是有趣,主人搬出一筐收到的節日贈禮,一一拆開。臨行前,招待的主人也給沈奚和婉風備了禮,幸好婉風早有準備,替她備了回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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