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怕自己多說多錯,於是給自己舀了一碗雞湯,慢慢喝著。
餐廳人不多,節奏舒緩的爵士樂輕輕迴蕩著。
“你在相親嗎?”短暫的安靜過後,江銘突然問我。
我來不及下咽的雞湯一口氣全噴了出來,狠狠被嗆到。
我一邊咳,一邊手忙腳亂地抽紙巾擦嘴擦桌子。
江銘呆了一下,反應過來之後,也跟著抽紙巾幫忙擦桌子,見我杯子裡的水喝光了,又叫服務員倒了一杯,然後親自端到我嘴邊,還向我道歉:“對不起,白晴。”
我捂著嘴猛咳,對他搖搖頭,斷斷續續地回答:“我去,去一下洗手間。”
我小跑著衝進洗手間,對著洗手台咳個不停,咳得連眼淚都流了出來。
大約過了五分鐘,我才緩過來。我抬起臉,只見鏡子裡的女人臉色通紅,眼眶濕潤,模樣要多狼狽有多狼狽。
想到江銘正在外面等著我,我連想死的心都有了,不過也只能自我安慰一下,然後匆匆洗一下手,出去之後,假裝滿不在乎地坐回到他對面。
江銘有點兒擔心地問我:“好些了嗎?”
“好些了,”我的嗓子有點兒啞,於是端起杯子喝了口水,繼續道,“我沒有相親,翟俊瞎說的,前段時間有同事要介紹他親戚跟我認識,我不想相親,就隨便扯了個謊,說我爸媽給我介紹了一個人。翟俊剛好聽到當了真。”
他點點頭,抱歉地笑:“剛剛實在不好意思。”
“沒關係沒關係,”我故作鎮定,輕輕吭了吭仍然難受的嗓子,“這裡的菜味道還行吧?”
“挺不錯的。”他說。
吃完飯,江銘開車送我回去,我坐在副駕座上,不停為自己今晚差勁的表現而懊惱。
也許是怕氣氛尷尬,他打開了音樂。
是蔣佳語婚禮那天,我在他車上聽到的那首英文歌。
我靜靜聽了一會兒,轉頭看著他,問:“你好像很喜歡這首歌,這歌叫什麼名字?挺好聽的。”
“《When you believe》,”他聲音清淡,“Mariah Carey是我很喜歡的歌手,我經常聽她的歌,你應該也聽過她的歌吧,她的那一首《Hero》至今還很流行。《When you believe》是她跟Whitney Houston合唱的,是一首能帶給人力量的歌。”
他的Q*Q簽名原來是這樣來的啊。我笑:“原來如此,不過我很少聽歌,我沒有音樂細胞,英文也不好,基本不聽英文歌。”
他忍俊不禁:“我還記得高考結束的那天晚上,你唱了《寶貝》。”
我抓了抓耳垂:“你還記得呀?那麼糗的事,你還是忘了吧。我天生五音不全,唱不了歌。”
“好,我會努力忘記的。”簡單的一句話仿佛一句承諾。
昏暗的車廂內,他的面孔看起來更加深邃了,對向行駛而來的汽車車燈不停掃過他的臉,他的眼睛時而明亮,時而幽深,琢磨不透。
我怦然心動,在心裡對他說:我也會忘記這首歌,還有當時唱這首歌時的心情,然後……努力讓你喜歡上我。
不知道過了多久,車停下了。我下車後,他也下了車,一直把我送到我住的那棟公寓樓樓下才止步。
門棟里有燈光透出,照亮他的臉。
我戀戀不捨地跟他道別,他卻沒有馬上離開,而是看著我的後背,略遲疑地抬起手:“你……”。
我以為他要擁抱我,整個人僵在原地,不敢動彈。
然而抬到半空,他卻放下:“上次你送我媽回家的事,我聽我媽說過了。謝謝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