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嗯。”他依旧俯视着那个点。
他们站在风中,夜晚悄悄来临。蒙哥马利路上的灯渐渐亮起,桥面顿时笼罩在锐利的白色光线中。
最后,布莱恩说:“我该走了。去迪克屋玩一下。”
“噢,”玛丽认真地说,“我也该走了。”
他转过头和她面对面。她注意到他的眼睛泛红,目光闪烁不定。他的瞳孔像一只摔落在地的盘子,碎成一片片。眼里有某种东西,也许是沮丧,也许是伤痛。他把眼睛移开。
“你喜欢The Shins乐队?”她注意到他的衣服。
“嗯,”他说,“那当然。”
“你最喜欢哪一首?”
他再次把脸别开。他根本连一首都没听过。他的室友有他们的专辑,系上同学也都疯The Shins,所以他才觉得自己也应该喜欢他们,虽然对他来说,他们的音乐听起来全像噪音。“第一张的那一首。”
他说。“New Slang,”玛丽说,“那首很棒。”
“嗯。”他一边说,一边往蒙哥马利路上的苍白路灯走去。玛丽在他身后喊着,跟他说星期一课堂上见,但他大概没听到,因为他没有回头说再见。
六、
他痛恨这些募捐会——只有“痛恨”二字才能形容。有权势的人都挤在墙边喝威士忌,让学生和他们的妻子在舞池中跳舞。在这样的社交场合,主人忙着谈钱,仆人忙着伺候。丹尼斯·佛拉赫提站在角落喝塑料杯里的姜汁汽水,想着这些日子以来他心上的惟一系念。
她。伊丽莎白·欧曼,院长的妻子。他和伊丽莎白在纪念她先生的图书馆里相识。他以为她是图书馆员,因为她看起来年纪不小——是有点年纪,她总喜欢在他们开玩笑时这么纠正他——而且一副了如指掌的样子。他本来在写一篇关于阿尔弗雷德·阿德勒的文章,他问她哪里可以找到《理解人性》这本书,于是她问他想知道些什么。
原来她是博士班学生,而且对阿德勒非常熟悉。他和伊丽莎白聊过之后,竟然连书都不需要找了。他们靠东边的窗户坐着,她一边说,他一边写。“你知道,”她说,“在当社会学家以前,他是一名神经学家吗?他对人眼的运作,和人类怎么看见这个世界,非常着迷。‘看’这件事之后被他运用在自卑感的议题上。后来,重点不再是看别人,而是看自己——内在之眼,或说,心灵之眼。”
他们就这么继续下去——丹尼斯写,伊丽莎白说,直到傍晚。一个星期之后,他再次巧遇她,于是两人又聊了起来,聊些像政治和音乐之类比较生活化的话题(他发现她是明格斯的乐迷)。第二次,他开始观察她,好好地观察她。她当然年纪不小——是有点年纪,他纠正自己。大概快四十岁了。但第二次碰面,她看起来有某个地方不太一样。丹尼斯觉得,她仿佛是为了他而准备的:她把毛衣最上面的扣子打开,一头红发往边上拨开,露出脸来。那张属于研究生的倦容完全不见了。她显然在意他的目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