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些还是其次,最让李鸿章深恶痛绝地是这个小子的目空一切,恃才傲物,而且他所恃的不过也只是背书的才华而已。要说李鸿章还是个毛头小子的时候也是这号人物,因此他就更加厌烦这样一类人,毕竟是个人也受不了自己每天对着一个镜子。
而从实用性的角度而言,这样一个注定会成为贾谊或者是杨修这类虽然才华横溢却总让他的主子如鲠在喉,弃之可惜但留着又嫌堵得慌的“鸡肋”的人物,对于整个湘淮势力而言都没有任何价值可取,定夺就是养个大少爷。
不过,最后这个干儿子到底还是认了下来,毕竟干亲这种关系,在大清的官场准则中从来跟那个同时拥有了两个位高权重的老爸的小子没有太大关系,最要紧的是两个“老爸”之间的互利互惠又多了一层保障。
那个普鲁士教官虽然是个洋鬼子,但是全世界也没有那个当爹的不喜欢被人夸自己的儿子的,这个洋鬼子立刻察觉到了李鸿章很为这个干儿子感到骄傲,于是开始添油加醋,觉得自己魅力不够,又把他们本国的首相——俾斯麦给搬了出来,说辞当然略显老套,无非是首相对于沈大人非常欣赏,相见恨晚,常说当年见面场景还历历在目,宛如昨日才刚发生一般云云,虽然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听的人心里面绝对是乐呵的。
且说总督府的另外一边,沈哲被李经塱的热情迎接吓了一跳,好在他记性不差,还记着李经塱这号人,算是对这位李公子的热情有所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