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琉球历嘉靖元年即公元1522年,尚真王平定了与那国岛的“鬼虎之乱”后,琉球王国终于完成了对于整个琉球列岛的势力扩张,最终确定了北起喜界岛、奄美大岛,南至宫古、八重山群岛的琉球国疆界,这也就是在琉球史书中所称的“三省并三十六岛”。
尚真王还确立了琉球的官员品秩、朝仪制度、神官制度、此后琉球的政治架构分为国王及王族、国相、寨社三个层次。国王之下为王族,分有王妃、世子、郡主、附宾(驸马的低一级称谓)、摄政(国王去世、而世子还没有得到古代中国中央政府的正式任命时代行国政)五种官称。
国相是一国的行政首脑,国相由国王任命。在琉球的历史当中,有很多从中国迁过去的人担任过这个职位。国相统辖的官员除了各个岛屿的“寨社”的长官和酋长外,还管辖国家机构中的官职,包括出使中国的“朝贡使”、“大夫官”、“长史官”和充当翻译的“译官”、负责海事的“通事”、“总管”,对内的“紫巾官”、“法司”、“司贡”之类的官员。需要注意的是,“长史”和“长史官”并不一样,长史和国相是国家的高级官员,而长史官是具体负责某某工作的官员。
寨社即按司,在琉球属于地方行政的单位,也是各个岛屿中所固有的一个官职。这些寨社的领导者,或是酋长通常都是世袭的,同时也是琉球的大的贵族和地方势力,但大多数都是曾经参与过琉球国内的政变的功臣。其他官职有管理贸易、收税的官员等。
琉球王国的官职共分为正、从九品。王弟、王叔、国相都被称为“某地王子”。
王子之下为各地按司,他们将手中兵权上交国王,聚居于首里,遥控他们的领地。
按司再下为王舅、法司、紫巾官,称“某地亲方”。三品以下黄帽官称“某地亲云上”,无领地者称“某里之子亲云上”、“某筑登亲云上”。
而从六品至从七品为“某掟亲云上”。八品红帽官则称谓“某里之子”或“某地里主”。
九品称“筑登之”,不入流者称某子。
同时,尚真王还赋税制度、行政划分,扩建了首里城,废除了殉葬习俗,召各按司赴首里居住,禁止私人拥有兵器,确立了琉球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此后琉球进入稳定发展的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