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著角色人設的高光,我們一路從戲裡殺到了戲外。
我負責扮演急功近利、前倨後恭的藝人經紀;明先生則以不拘小節、易被蒙蔽的劇組勞工形象示人。
如此一來,明馥一接不到或者沒接好的資源就可以推到我頭上,反覆橫跳的昏頭之舉也有公司負責挨罵。粉絲還因此送了我一個「死免」的稱號,時時以施恩的姿態敲打我,告誡我「死罪可免,活罪難逃」。
這種配合在圈裡其實很常見。畢竟,世事不能盡如人意。「人間理想」與「糟污現實」有了出入,總得有人出來挨罵。
當造星成為一項產業,真亦假時假亦真。明馥一爆火之後,接的都是我們精挑細選甚至不惜魔改的本子,為的就是在舒適區內最大限度地鞏固他的人氣。當然,觀眾也不是傻的,遲早會有審美疲勞的一天,對家更不可能坐視不理。
既然演戲做不到登峰造極,那我們就遍地開花。明馥一後續憑藉一張好臉接連解鎖時尚資源、走向國際,唱的OST也被運作成了爆款;與此同時,我們還積極參與央衛主辦的各種刷臉活動,熱心公益、國內外聯動……如此一來,不出一年,明先生低調又努力的正能量形象便深入人心,這才有了日後的循序登頂。
翻手為雲覆手雨的日子可太痛快了。
鼎盛時期,只要我們想要,就沒有撕不到的資源。
光環籠罩之下,又有幾個人能想起,這位萬眾矚目的大明星,直到今年才開始用原聲台詞?至於專科學歷、增高鞋墊、三流玩笑、慣性手滑和片場必不可少的前後簇擁,不過都是他人「無能狂妒」罷了。
甚至連明馥一自己,都忘了。
而我,因著傲慢自負,總覺得一切都在可控範圍內。林子大了,可是什麼樣的鳥兒都會有。明馥一如此艷麗,囂張一些又能怎樣?
直到去年七夕,半夜裡的一陣奪命連環call敲醒了我。
當我半夜兩點趕到明馥一某處公寓的時候,屋子裡站著一群人,當中是個半身赤裸的男孩,滿臉緊張。
那是我第一次當著外人的面沖明馥一發脾氣。
在那之前,我掏出手機把每個人的臉都錄得清清楚楚,以此敬告在場的所有人——最壞的結果無非就是大家一起紅黑俱滅。
事後回想起來,不是沒有後怕。
幸好沒真出事;幸好那天真正的二世祖們都忙著過節,和明馥一混在一起的都是些不溫不火的小明星,本身也不大幹淨。
在我開門送客之後,明馥一的酒勁也隨之褪去。
他意識到自己玩過了界,難得主動低頭。此時距他登頂已經有段時日,大明星端的是心高氣傲、目空一切,我已經好久沒見他示弱了。
我望著滿地狼藉,幾欲心梗,「先不提知人知面不知心,我跟你說過的!狗仔的鏡頭隔著三百米都能拍得清清楚楚,哪怕你謹言慎行,一舉一動都會被有心人放大。更何況是這樣亂搞!不要覺得你身上項目多就有恃無恐,資本無情,你當道德條款是擺設嗎?!」
我說這話的時候還當明馥一是過節開心喝多了酒,一時忘形,只在進門時渾身戰慄了一瞬之後就迅速琢磨起如何收尾、如何封口。
只是我沒想到,在我想得正入神的時候,明馥一會突然上前吻我。
「亂搞?」他銜著我的嘴唇,呢喃道:「松眠,那你呢?你最安全了……我實在是太好奇了,我們試試好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