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簽。」
「好貴的。」Wendy支支吾吾,「還有,咱倆現在就走了,就剩阿武一個,親親那邊怎麼去花市啊?你不是還沒跟他對流程……」
讓鍾青帶傷上工並非我一時意氣,而是定好的工作,諸事不由人。如果他的咖位比現在高兩檔,多半還能協調節目組的時間。但是現在,除非自願放棄刷臉的寶貴機會,不然就只能拖著一條腿上了。
「艹!這下更成我欺負老實人了!」
第12章 薄情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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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七點,鍾青收工。阿武打過電話來。
「不要。買新的。街頭潮男或者IT民工,隨便,別讓人一眼認出來就好。」
「嗯,可以。」
「不用。」
「好。」
我掛了電話,Wendy惴惴不安:「讓阿武去給親親買衣服啊?」
「怎麼了?」
Wendy一言難盡,「他老是走極端,不好吧……」
回顧了一下阿武的日常穿搭,我也不由沉默一瞬。也他不知道從哪裡get的時尚美學,要麼一身黑,要麼一身色彩斑斕,堅決不守恆。
「那不正好嗎?」我拍了板。
本來就腿腳不便,再被人肆意圍觀,未免也太慘了點。
花市風景秀美,氣候得宜,經過幾年深耕,已經成了國內綜藝的熱門取景地。圈裡大大小小的明星不知凡幾,幾乎人人都在這裡活動過。
我自然也是這裡的常客,但不是因為明馥一。我與花市結緣,是因為我從前的男友瞿錚。他在花市參加選秀,然後一夜成名。
「眠總。好久不見!」我剛抵達錄製地點,就有人迎了出來。
「好久不見。」我禮貌回應。
確實有段時間沒見面了,對面的王啟超看起來比之前精神很多,髮型也換成了利落的板寸。他以前可是留長髮的。
「最近做得挺不錯呀你!」
「嘿嘿,當初還是眠總你建議我轉行來著,拍綜藝確實更適合我,什麼都能搞一點進去。」
「哪裡,我只是建議。事情還是你自己一步一步做起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