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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演唱会当天我就是吃了这个!

女主人察觉出我的异常神态,满脸狐疑的问,你不会那天拉肚子就因为这个吧?

我什么也不愿去想了,陷入长久的无觉之中。

吃中饭的时候,女主人蓦地发现不见了臭美,唤了几声他的名字,仍不见回应,便去找他。楼上楼下找了一圈后,不见踪影。女主人问我,可知臭美哪里去了?我麻木的摇摇头。女主人叹了一口气说,算了!一定是我这段时间对冷落他,他负气跑了。他这只鸟儿没什么大毛病,就是自尊心太强,可是生活哪能事事如意呢?不过也没多大损失,他只是我花10块钱买的。

第十章 帝王将相宁有种乎(1)

帝王将相宁有种乎?的确,帝王将相没有种乎,但帝王将相有运乎,这运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能耐。

女主人借着演唱会的巨大成功出了一张专辑,卖得异常火暴,短短一个星期,专辑就达到白金销量。尤其那首《我的翅膀哪里去了》,更是盘桓全国32个音乐排行榜首位。一时间,上海的大街小巷到处飘荡着女主人苍美的歌声,犹如悲情就是这个城市的本色。女主人近来最开心的事情,莫过于带我开着车在城市里胡乱转悠,目的很简单,就是听自己无处不在的歌声以及看着那眼花缭乱的各式街头海报。倘若她来了兴致,便会把车停在人潮汹涌的街头,戴上宽幅墨镜,鬼鬼祟祟的下车,直至被人识出她就是当下红透天的歌星叶绿素。接着,一大堆狂热的Fans把她里三圈外三圈的团团包围,有的欢呼,有的喜泣,有的晕厥……缓过神来后,纷纷掏出纸笔索签芳名。有笔无纸的也无妨,签在衣服上、帽子上、皮包上……均可。甚者将长裤脱下,提拉起内裤一角,强烈要求签在屁股上,真不晓得他这辈子还洗不洗澡了。

女主人会根据体力心情控制签名时间的长短,另一标准就是道路堵塞情况。有时赶来的交警竟也忘了疏导秩序,挤在Fans中索要签名。他是一定要给签的,不然他会拦住车子不让开走,理由很多也很合法。即便如此,在无限的热情、有限的时间里,女主人还是能以相当高的效率签名,秘诀就是她未大红大紫之前的无聊日子里就靠练签名打发。

我呢?受欢迎的程度丝毫不亚于女主人,合影的、索吻的、馈赠美食的……太多太多,应接不暇。开始我还不习惯,羞羞答答的,现在不仅完全适应了,甚至喜欢上这种场面。为此,我也学习女主人练习签名,以高效率应付这种场合(我算过了,合影一次起码10秒钟,还不包括因镜头没打开等原因重来的时间,而签名只需一秒)。我签名的方式很简单,就是脱了鞋子,在印泥里踩一通,然后再在铺地上的纸啊衣服啊等上面胡踩一气,效率比女主人还要快。据说,有我和女主人一起签名的东西有收藏价值。不知晓准不准,若真有其事的话,我完全有条件囤积一大批签名拿到黑市上贩卖,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噢!况且成本几乎是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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