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不,不不,这不是真的,所说的一切只是我一瞬间的想象。尽管已经疯狂,可我并没有那么做,当时我的确砍下了一只脑袋,但不是林黛,而是那只冻鸡。
就算是这样,那狠狠的一刀还是起了作用,林黛的气焰当即就熄灭了,随之被一阵可怜的惊恐所替代──我握着刀一直走到她的眼前,把锋利的刀刃横在她细细的脖子跟前说:
“没什么,不过是把它剁成肉泥给你熬鸡蓉粥喝!”
在大约三十秒的时间里,我拼命克制着割断她喉咙的念头。我真地被林黛的冷静所折服,面对失控的我,她也曾惊恐,可片刻便恢复了镇定,神情凝重地问:
“怎么?你真的以为……”
林黛没有把话说完,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她究竟打算说什么──是想睁着眼睛说瞎话,辩解自己并没有做什么对不起我的事儿,还是要提醒我她从来就没有对我有过什么承诺。
我当时总算克制住了自己没有干蠢事,只是疯狂地劈烂了餐厅里一只据称是清代黄花梨圈椅,开开窗户把那些昂贵得跟金子差不多的扶手、腿儿、横牚一件件扔到了花园里,随后冲出大门。
在其后的三天里,一想起林黛和那该死的Q·华盛顿在一起我就心如刀割。但意识到自己也不是他妈的什么好鸟之后,我还是决定妥协,于是便忍气吞声地再次来到别墅。
可以说──那是我这辈子最窝囊最愤怒的时候。我当时做得真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为了表示我的歉意,我甚至还在街上从一个小女孩儿手里买了一朵玫瑰花,可下了车,走到别墅跟前,却发现里边早已人去楼空,大门上的电子锁也被更改了密码。
就在我沮丧地准备离开时,住在林黛隔壁的那个韩国女人金太太牵着只不及猫大的小狗回来了,她用半生不熟的中国话喊住了我,说是林黛留下了一封信。我从她白胖的小手里接过一只信封,打开一看,一张漂亮的信纸上歪歪扭扭地只写着一行字:
“你已经得到不少,就别再找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