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暗窄小的门厅里,我一个人坐在桌子前,一边心不在焉地磕着一盘早已哈喇的瓜籽儿,一边琢磨着如何演好即将开演的这场戏。要知道,即便我已经背好了台词,那一刻也依旧相当的忐忑。终于,那两个愚蠢的女人各自端着两只大盘子,从厨房里鱼贯而出。
席间,我们看了北京地区的天气预报,电视告知──第二天是个适合出游的绝好天气,西部山区的空气质量更佳,虽然守着北京最大的重工业企业首钢集团,但却一连8天达到了“优”。
我心里很清楚———即便明天下刀子,这两位也会与我同往,但那一刻我还是要感谢老天爷的大力相助。意识到这是最好的提议时机,我咳嗽一声,清清嗓子说了话,以一种完完全全是灵机一动的口气,提出了一起郊游的建议。
“嗨,我说两位小姐,明天是星期六,天气这么好,为什么我们不出去走走呢?”
我的话刚一说出,立刻就得到她俩的一致响应。
“太好啦!”不约而同,莲子和林黛一齐回答。
“我已经很久没有出去玩儿了!”莲子说。
“可不,你光说你,我又何尝不是呢?”林黛马上附和,看上去,她和莲子近乎得不得了,就像她们是亲姐妹。
到现在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我当时的心情,真不明白这个世界是怎么了,究竟因为什么,我们这一男二女就变成了三个恶魔。我这辈子还从未看见过如此富于戏剧性的场面──不论是莲子还是林黛都知道自己将要做什么,可表面上却都要装出一无所知的样子。而最离谱儿的实际上是我──我居然想得出,让莲子和林黛自己参与对自己的谋杀。
当一切已经不可挽回地发生之后,我不禁陷入深深的思索,忍不住回顾起我的整个一生,真不知道从何时起,原本善良的我竟然会残忍到这种地步──尽管知道我就要结束莲子和林黛的生命,可那天晚上,居然还能跟她俩玩了将近半宿的扑克。
第二天一早,我们三人就出了门。说实话,临上车的那一刻,看见那两个即将被我谋害的女人一人背了一个装满饮料食品的背包,我曾经动了恻隐之心,的的确确想过要就此罢手,但那只是短短的一瞬间,最终我还是咬着牙,轰轰地发动了马达。
我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被捕的。一阵滚滚惊雷之后,我听见了敲门声。开门之后,我看见一男一女两个警察。女的长得既不好看也不难看,一张很俗的脸,属于最让我腻烦那种;那男的却相当英俊,简直与总是扮演警察的濮存昕别无二致。
只是来了这两位,而且谁也没掏枪。亮出证件之后,那女的用相当客气的口气要我跟他们走一趟。我以为大队人马都在外面,可踏出家门时,并没有在楼道里发现想象之中的头戴钢盔,全副武装的警察。
要么是昨天,要么是前天,反正是在中午,那一刻,我的眼前再次浮出我与那个精明透顶的律师谈话的情景。
我们是在看守所的一间小屋见的面。小屋里阴暗而寒冷,那种地方,我以前还从未光顾,只是在电视里见过。律师坐在我的对面,一只带伞的灯低低地垂在小桌上,那个律师身处暗影之中,我始终没有看清他的脸,只看见他不断地从一只厚厚的皮包里取出一份份文件放在面前翻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