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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毓殊的意思是,這省內呢,金老爺不太熟,加上這新縣長已經內定,馬上赴任。署長的縣長夢是沒戲了。老爺也就能在京城說得上話,署長去了,往上爬或者繼續做署長是不可能的了,不過擔任個隊長還是不成問題的。

署長大悅,那新京的隊長和小縣城的隊長能一樣嗎?別的不說,那可是實打實的實權職位,有實權就意味著有往上爬的。而且新京是滿洲的政治、經濟中心,給的薪水怎麼的也得是小縣城的幾倍吧?再說了,他還沒去過那麼大城市呢!新京去嗎?去!隊長當嗎?當!

本著做戲做全套的原則,毓殊攜「金家少奶奶」赴宴。吃著菜喝著酒,署長和「金少爺」開始攀兄道弟。毓殊很是時候地給署長遞上一支雪茄。

「這等好東西,是在縣城有錢也買不到的啊!」署長並不推辭,接過毓殊用燃氣打火機烤過的雪茄。然而他並不會抽,一口煙進肺里,嗆得不行。

毓殊指間也夾著一根雪茄:「署長,雪茄不是煙,不可過肺,你只需慢慢抽、細細品。」

「哎哎,我這沒啥見識,讓公子見笑了。」署長覺得自己再和金少爺說下去,那就是丟人,索性他關心一下金家少奶奶,他對朱文姝道:「夫人吃得可還好?」

朱文姝勾一下嘴角,算是象徵性的微笑:「江魚很好吃,應該是用老酒與中藥燉的。醬骨也很好,肥而不膩。」

署長瞧著朱文姝,這大城市的人吃個骨頭都這麼斯文,不用手抓不用筷子夾,只用一套剔骨刀。還有這少奶奶真是太奢侈了,一條大魚,非魚肚之外不吃,果然是被嬌養的。

「這……金老弟覺得呢?老弟不動筷,是否覺得不合口?」

毓殊晃晃戴著黑色皮手套的手:「手受傷了,不太方便。」

說罷,她叼著雪茄,微微褪去手套,露出半隻手掌。署長瞧見她那燒傷可怖的手掌嚇了一跳,深覺自己冒犯了毓殊,便陪笑道個不是。

毓殊的手粗糙滿是凍瘡的傷痕,委實不像富家子弟的手。於是她想個招,把洋捲紙撕碎,用褐色草藥汁浸泡,然後裹在手上待乾燥後,用毛筆沾稀釋的醬油勾畫幾筆,乍一看和燒傷沒兩樣。平時一雙手藏在手套里,別人懷疑,那便露一手就是了。一個公子哥怕人見到自己一雙傷手,不也挺正常的嗎?

「小時候頑皮,燙傷了。」毓殊解釋。

署長陪笑。毓殊主動解圍,兩個人又聊起登徒子的事、縣城的事。

聽署長的意思是,毓殊讓他把丁六崔七關大牢里,那便關。毓殊慶幸,這貪官沒有為了奉承她對丁六崔七下狠手。若他定要為「金家少奶奶」出氣,將二人斬首那可就費事了。仔細想想,警察也不能隨便殺人,斬首總是要有個名頭的。為什麼處決犯人,總得告知百姓。再聊到福宴酒樓,毓殊有意無意提到今日警察圍捕王進忠一事。

「哎呀,之前我們就想抓他了,可沒人知道這鬍子長得什麼樣。前天那事,那是我們這兒有個探子把他釣出來的。這不我們才把人抓住了?」署長嘆息,「本來我還想拿這事和上面邀功呢,誰想到那新縣長這麼快就下來了。行吧,反正我結識了金老弟,也不再想縣長這件事了。」

毓殊鬆了一口氣,先前她一直在自責,想著大哥是不是為了招待她來縣城買酒才被捕的。如此想來,那個探子才是王進忠被捕的最大原因。毓殊試探道:「探子竟然能釣出那鬍子,想必是那鬍子熟識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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