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來看看《大唐男女適婚年齡表》:
基礎執行版——男子16歲,女子14歲。
據說(她也沒找到具體文說,參照她院裡的丫鬟婆子等人的說法),低於這個年紀結婚是犯法的,一家子都會被抓去坐牢。
原因也很簡單,身體發育不夠成熟,女子生產本就是鬼門關走一遭,一方面是為了保存人口實力,另一方面,鼓勵男子多勞作等,創造更多的經濟價值,好像還有人員流動什麼的,西北方向的對外貿易近幾年一直非常火熱。
小康之家版——男子16-18歲,女子14-16歲。
主要從兩個方面進行了解釋。
論述方鈴鐺說:
「老話說得好,抬頭嫁女兒,低頭娶媳婦,女子多留個一兩年,是一件在夫家面前有臉面的事兒!為甚?這說明女子家是有家底的,不是那吃不起飯,靠嫁女兒為生的破落戶!」
論述方含兒說:
「男方家裡若是農戶,成親前,父母會把種地法子告訴兒子,若是木匠鐵匠,也得教會兒子掙錢手藝,要是碰上了想走仕途的……」
提到了金領人士行業——仕途。
繼續往下看,高門大院版。
鼓勵男子20歲後成親。
女子最佳年齡在16-18歲。
十八九歲還沒結婚的男娃兒,要麼是窮得摳腳,要麼是「太忙」了——忙著學習考試。
對於寒窗苦讀的考生,國家還有福利補貼政策,年滿18,已取得一定成績,且沒有娶媳婦,政府每年補貼一筆費用,連續補貼5年。
「誰頒布的奇葩政策?」
「就你未來公公。」鈴鐺笑得直不起腰來。
女孩子卻耗不起短暫的青春年華,大多數人家,早早定了親,女兒年滿16,就準備出嫁,遇見些什麼事,也不過17來歲,真等到18歲,那就是名副其實的大齡剩女了。
據說,前朝有條規定,女子18歲未嫁,就會在當地找個「剩男」強行嫁了,如果沒有嫁,一家人都會被「連坐」。
回到大唐。
等到18歲,大多女子都是一個孩子的母親了,而那個時候的柳微,不知道有沒有嫁給太子殿下。
「怪」就怪在了這裡。
光睿帝早早跟柳家老太爺定了親,約定,柳家嫡女年滿十六,送至長安,熟悉人文風情,實際上是與太子殿下培養感情,兩年後,再舉行成親儀式。
一個人女娃娃去長安待兩年。
兩年時間。
誰知道中間會發生什麼?
不要說其他世家姑娘,光她哪個姨娘的女兒,就帶著同情的眼光來看了她幾次。
人家說,她走的是根獨木橋,橋那頭是富貴花,橋兩旁怕到處都是食人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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