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說了晚上的事。
可別沒聽壁腳的詳情。
為什麼呢?
因為她猜測李硯應該是某個重要人物極為親近的人,或者替身之類的。
因此,這種事她最好不要得知。
「……我不知道,冷封追出去幹嘛?他不應該救你嗎?」
「他把我交給你了。」
「啊?」她搖著頭,一邊說道:「大哥,他真看得起我。可是,他的任務不應該是救你嗎?為什麼非得追出去,他追的應該是張大狗子的舅舅。」
當時的情形。
她還是看懂了的。
蒙面人要活捉張大狗子的舅舅,留著他的姓名,必定是有作用。
但冷封卻要殺他。
冷封為何要殺張大狗子的舅舅?
「你們跟他有仇?」
李硯雲淡風輕般說道:「之前沒有,當時是有。」
當時沒聽懂。
後來是明白了。
李硯的意思是——他們綁了他,所以……不得不……
就這樣。
她跟李硯在牢房裡將就著睡了。
楚湘城內戒嚴。
三日。
楚湘城縣令相當重視此事,尤其是張大狗子掛掉,張大狗子的舅舅又不知所蹤,城內某些場所暫停營業,城門三日禁止出入。
所有驛店接受嚴格的盤查。
查每一個商旅的身份。
同時,不允許離開。
張大狗子究竟是什麼身份,張大狗子的舅舅又是什麼人?
她一直沒有得到答案。
外面是雞犬不寧,她跟李硯在裡面吃了三天牢房。
衙役私自吞了她那麼一大筆金銀珠寶,最開始還不搭理他倆,足足一天沒給吃喝,不知道怎又醒悟過來,覺得總不可能把他倆就這樣一直關著吧,總擔心倆人出來秋後算帳。
有人想出個招。
寫了一個「認罪書」。
大致意思是那些金銀珠寶都是撿來,他倆起了貪心,私自拿走了寶物,不肯歸還,寶物的主人呢,托縣衙里某個衙役幫忙送回。
行吧。
金銀珠寶當是送給了縣衙幾位衙役。
她假裝「糾結」了半天,聽著衙役用「普通話」勸了半天,終是點頭,簽了名字,摁下了手印。
從此以後。
生活好多了。
牢房的生活待了足足十天。
但他倆得到了絕對的VIP待遇——這個標準是跟其他獄友相比。
好吃,好喝,吃遍了楚湘的當地美食。
除了住宿環境差些,沒其他毛病。
中途。
李硯還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