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是法律问题,与政治判然两途。好事之徒,不候法律解决,妄生谣喙,直欲使法律混入政治,以遂其破坏之计。又直欲藉一二人暧昧之私,倾覆政府,摇动国本。[108]
袁氏还借万国改良会会长丁义华即将赴上海参加禁烟讨论会之机,与之会面,向南方国民党传话:
至于宋案,在余毫不知晓,惟未经法庭,是非未判之前,亦不能任意出入人罪。洪述祖国家毫不袒护,现在与德使交涉。总之共和国本由立法、司法、行政三权组织而成,此事真伪应由立法机关切实调查,司法官厅秉公审断,极盼望早日水落石出,以释群疑,庶免幸灾乐祸之徒乘机煽惑,以致国民涂炭,民国动摇耳。[109]
而对湖南都督谭延闿、江西都督李烈钧、安徽都督柏文蔚及广东都督胡汉民在宋案及大借款问题上批评政府,袁氏发表通电,严厉斥责,谓为雌黄信口,荧惑人心,又谓宋教仁被刺案现方开审,检查证据,自有专司,非经法庭,无从判决,如不候国会之制裁,与法官之判决,好为逆亿,预蓄成心,侵轶鼎立之三权,淆惑一时之耳目,似此上无道揆,下无法守,人心一失,大命随之,该都督等亦难辞其责任。[110]袁世凯一方之《大自由报》甚至攻击国民党以最卑鄙之手段,最恶劣之心地,藉死人为傀儡,混政治于法律,置正义道德于不顾。[111]
袁世凯的第二个策略,是对于涉案的洪述祖、应夔丞、赵秉钧采取不同的策略,千方百计予以庇护,尽可能为自己筑起一道防火墙,以免宋案冲击到自己竞选正式大总统选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