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3月14日应夔丞寒电,政府方面反驳道:应未奉政府命令,擅剿捕人,应之糊涂凶横已可诛也。又谓‘转呈候示,是以己竟〔意〕先杀人而后请示,遗祸政府,遂指政府主使,宁有是理?[257]应夔丞之所以在尚未收到洪述祖对购买公债一事的确切答复时,便已发紧急命令,很可能与他获知宋教仁即将北上有关。在公共公廨第六次预审中,应夔丞律师爱理斯与应之间曾有如下对话:
爱问:汝知宋被刺前数日所作何事?
应答:宋将赴北京。
爱问:宋赴京登载何报?
应答:《民立》《民强》。
爱问:报载约在何时?
应答:约在三月十三日后。[258]
很显然,宋教仁一旦北上,离开了应夔丞的势力范围,想要刺杀就比较困难了,因此他在获知宋教仁即将北上消息后,立刻于3月14日发出紧急命令,设法剿捕。
应夔丞3月14日寒电还有一值得特别注意之点,即应夔丞系以应密发出该电。自从2月4日洪述祖致函应夔丞提出望弟以后用‘川密与兄,不必再用‘应密以来,应夔丞一直遵守这个约定,但3月14日寒电却忽然改用应密发出。这很可能是因为,在应夔丞看来,杀宋既为中央的意思,如用川密发电,则纯属应、洪私电(应手中川密本得自洪而非中央),洪将不便转呈,故以应密发出,并乞转呈候示。当然,不能排除应夔丞此举还有一旦事情败露,自己可以卸责于政府的意图。有趣的是,洪述祖也想到了这一层,后来果真以应夔丞所发系应密电为由,试图将责任推到赵秉钧头上,在1917年上海公共公廨预审时辩称:至于梁山巨魁四处骚扰,及紧急命令已发等电,均系‘应密,并非‘川密,故接到后即转送与赵,不知内中所云何事,直至在青岛涉讼,始悉‘匪魁已灭之电当时虽然看见,因应身任巡查使之职,疑系捕获盗匪,故亦不以为意。[259]又称:当时我接到此电,因系‘应密,我处无电本,故即转送于赵,其中语句并未得知,现在观之,显系暗指宋姓。[260]然而,由于2月22日之后,洪述祖手中事实上掌握着应密电本,[261]洪的上述辩解毫无说服力,不过狡辩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