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丁香和宋紫堇插不上話,只能坐在角落抱著花生瓜子磕,然後看著新嬸子羞答答的垂著頭,別人問上好幾句才哼一聲,看上去嬌弱的很。
“姐,你說新嬸子會留在村里跟咱們一起住嗎?”宋紫堇問道。
宋丁香搖搖頭道:“我覺得應該不會,小叔叔還要去鎮上讀書呢,他去讀書怎麼能不帶著新娘子?再說了,你看小嬸子那雙腳,留在村里除了圍著灶台轉還能幹啥?小叔能捨得讓她乾重活?”
“也是,不過小嬸子的腳可真好看啊,那鞋子也好看。”宋紫堇看看自己的腳,悄悄的往裙子下面縮了縮。
宋丁香見左右的人都沒注意到這邊,便低聲道:“你只覺得好看,不覺得受罪?那腳都是要掰折了腳面的骨頭才能裹成那樣,平日裡睡覺都不能脫襪子的。再說這么小的腳哪裡好看?跑也跑不動,走也走不遠,想想就累。”
宋紫堇驚訝道:“真的啊?這麼受罪那為什麼城裡人都裹腳?”
宋丁香不好解釋什麼叫男權審美,只能道:“因為她們不需要下地幹活,男人又覺得那樣的腳好看就忽悠女人裹腳,其實受罪的不還是自己?”
宋紫堇有些似懂非懂,道:“反正我不裹腳,從咱家走去鎮上得不少時候呢,若是裹了腳還咋走?”
宋丁香噗的笑出來,道:“所以說裹腳的都是有錢的人家啊,人家出門坐車坐轎子,誰要走呢。”
一直到第二天早晨,宋丁香才見到新嬸子的真面目。
白氏長得雖然算不得頂尖好看,但是也是清秀一掛的,再加上從小在書本里長大,帶著一身濃濃的書卷氣。不過雖然這樣,她身上也沒有看出驕縱的習慣,一大早就起來燒火煮粥熱菜沖茶水,做好了又去給宋興義和宋李氏磕了頭,這才算正兒八經得到了公婆的認同。
宋志軒是村里拔尖兒的好看模樣,雖然新媳婦長得還不如自己男人,但是兩個人身上同樣帶著令人舒適的氣息,光是看著就覺得十分般配。而且這新嬸子說話柔聲細氣,不但寫字好看,繡活也相當不錯,做飯也有一手。
這也怪不得宋志軒會心心念念自己媳婦兒,每次回來都吧白氏夸的不行,如今終於抱得佳人歸,臉上的喜氣濃的都化不開了。
女人們坐在一起,話題很快就轉到了新娘子身上。
宋紫堇快人快語,直接問白氏裹腳疼不疼。
白氏柔柔一笑道:“疼得很,疼的好幾天都睡不著,也不敢下地走,特別受罪。我那時候真的不想裹腳,可是我們家女人都要裹,也沒辦法。倒是羨慕你們,跑跑跳跳的多自在,不像我,下地走一會兒都累的慌。”
宋紫堇一臉跟著心疼的樣子,道:“既然這麼受罪,為什麼還裹啊。裹了腳豈不是不能爬山了?也不能四處溜達著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