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熬鷹一樣,警察們反覆的詢問她,問題換成各種各樣的方式來詢問。
到後邊,賀奶奶的神智已經變得渾渾噩噩的,也不知道自己回答了什麼,只是等她清醒過來,她已經被定了罪,罪名是“挪用公款!”
——工廠消失的那三十萬,被歸在了她的頭上。
那時候賀奶奶才知道,殺死章英雄的那群人被找到了,只是那群人表示,他們雖然殺了章英雄,可是並沒有拿走了三十萬,因為他們找到章英雄的時候,章英雄手裡就沒有拎著裝著三十萬的那個包。
而更重要的是!
“他們跟警察說,章英雄告訴他們,那筆錢在我手裡……”賀奶奶道。
到這裡,情況徹底對賀奶奶不利了。
死去的章英雄,和還活著、只是崴了腳的賀奶奶,大家自然更相信前者。
和賀奶奶一起去銀行的章英雄死了,工廠的三十萬現金也消失了,沒有證據證明賀奶奶所說的是真的,而她的證詞卻和其他證人的證詞相悖。
理所當然的,賀奶奶被定了罪。
至於犯案動機?那也是現成的,正巧當時賀奶奶的兒子當時生了病,正需一大筆錢,這不就是犯案動機嗎?
之後,賀奶奶被冠以“挪用公款”的罪名被判處了十三年的有期徒刑,至於章英雄的死,因為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和她有關係,所以便沒算在她身上。
賀奶奶覺得自己很冤枉,她有心解釋,但是那時候的司法程序並不完善,很多破案手法也比較簡單粗暴,所以就這樣,她被徹底定了罪,再沒辦法翻身。
而在她坐牢之後,她挪用公款,聯合外邊的人殺死同事的消息也傳開了,頓時,她在當地簡直是人人喊打,人們飯後茶餘之時,說起她都要啐上幾口。
不可避免的,她家裡的人也受到了影響,她的丈夫、孩子,甚至是父母,都一直遭受著大家的辱罵。
至於章英雄,雖然警察沒有明說他的死和賀奶奶有關,但是大家卻都認為是被她害死的,所以,章英雄的家人自此之後就開始了對賀奶奶,以及對她的家人們百般騷擾。
“我被判了十三年,不過後來因為表現良好,得到了減刑,所以我只坐了八年牢,就被放出來了。”賀奶奶現在說起這件事,語氣已經很平靜了。
能不平靜嗎?要知道她出事的時候才三十二歲,如今四十八年過去,她也已經八十歲了。
那是四十八年啊,不是四十八天,所以,就算最開始的時候,她心裡有再多的不忿屈辱,隨著時間過去,也都一點一滴的被時間磨平了,激動不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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