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如晦看著被帶上來的一排犯人,心裡也不由的在嘆息,這麼多的犯人,這個案子又得捅破齊郡官場了,搞不好還得捅到朝廷去。
這起案子牽扯人員太多,不過情況倒很清楚。
馬連升兄弟不但有私屠耕牛之罪,而且以前還是一個盜竊耕牛的團伙頭目,白水鄉水南村,基本有一半的馬家人參與了歷次偷盜耕牛以及窩藏贓物的行動。
順藤摸瓜,這次不但打掉了一個盜屠牛團伙,甚至還牽出馬連升兄弟以前盜牛時,供應過的幾個屠牛團伙。
羅成帶著郡兵營弟兄,順著這些藤,扯出來的瓜還真不少。
新組建的兩房三班,這段日子天天圍繞著這個大案在忙碌,花了許多天時間,熬了多個夜晚,總算把這起跨越齊郡魯郡濟北郡三個郡,多達二十多個縣的大案理清了。
這個案子,羅成帶郡兵營多次出動,總共抓捕涉案人員共三百餘人。
這裡面有盜牛的,有屠牛的,還有窩贓、銷贓的。
甚至最後還牽連出三郡二十餘縣許多胥吏衙役,可以說驚動三郡。
別郡的人章丘縣管不了,別縣的章丘縣也管不了,但本縣的一個也沒放過。
三百多人涉案,如何審判也是個問題。
最後張杜羅三人一番商議過後,決定依法辦案,從嚴懲戒。
偷盜官私牛馬,是徒一年半的刑罰,再加上賠錢,但這只是偷一頭牛。而現在這夥人是團伙做案,偷竊屠殺的牛數量驚人。
於是乎,普通的徒刑已經不夠懲戒了。
「按律判處,偷屠一頭牛,徒一牛半加賠錢。而偷屠兩頭者,徒三年加賠錢。而偷屠兩頭以上者,嚴懲。」
徒刑最高三年,因此偷兩頭就已經突破徒刑上限了。
那麼只能用更重的處罰。
大隋律法規定了五種刑罰,分別為死、流、徒、杖、笞五種,共分二十等。
其中死刑為斬和絞兩等,流則分為一千里、一千五百里、兩千里三等。
徒刑為一年至三年五等,杖刑從六十到一百分五等,笞從十到五十分五等。
廢除了鞭刑車裂等刑罰,但也允許各種刑罰以銅贖罪,明碼標價。
「這伙賊人罪大惡極,囂張狂妄,必須嚴懲。」
徒刑之上本來是流刑,就是處以流處,但杜如晦卻直接跳過流刑,對盜屠兩頭牛以上的罪犯,直接處以死刑。
盜屠兩頭以上五頭以下者,絞立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