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國慶要退婚,他本來是想退了楊家公主,求娶羅家女的,但後來一打聽,羅家也沒未嫁女,於是只能做罷。
三藩都在場,於是羅成乾脆便給三藩定了邊界,劃定界屬,然後又趁機給三藩內部的諸部也分了個界。
設郡置縣。
基本上,三藩還是他們說了算,汗王改封為郡公、都督、太守,加防禦使。
其下諸部酋長授封為縣侯、縣令,加團練使。
「今天你們三位都在,我們也就一起簽訂一份協議,以後避免再起些爭執。」
羅成讓人把討論好的內容擬成一份協議,在這份協議里,開頭自然是先要申明三藩隸屬於中原,不再是過去的藩屬國,而是直接的朝廷疆土,是郡縣。
雖然是以這些藩人自治,可卻也是與過去那種不一樣。
可以說,羅成弄的這套,現在看起來沒什麼,畢竟還是奚契霫人自己管自己的地盤,可從法理上,卻是大大的改變了性質。
這就類似於唐朝的羈麼州制度,但羅成比那個野心要大。
先框進來再說,然後再慢慢想辦法滲透。
框進來了,就有理由有機會去滲透。
比如現在,設了郡縣,授了太守縣令,羅成當然也可以派些業務指導啊,比如派個郡丞或主簿,或者又是在三地修建驛站,設立辦事院,以及派商隊過去經商,將來條件成熟了,說不定還可以派軍隊過去修城堡兵站駐防什麼的。
總之,先把這口子打開。
三藩也不懂那麼多,這次本就是來表忠心的,羅成讓他們簽他們就簽。
況且他們也覺得,簽定這麼個東西也有點好處,以往三部雖然並為宇文鮮卑部出身,但部落間也經常會因為爭草場之類的有些爭執矛盾。
甚至就是三蕃自己內部的部落間,以往也經常是會發生矛盾,甚至戰爭的。
「現在簽了這個協議,以後大家就有界可依,若遇爭執,便按此裁決。為了儘量避免兄弟部落間的這種爭執,我提議,由我這裡向三郡派出郡丞和主簿過去,協助你們這三位都督、太守,放心,他們只是負責幫你們處理一些文書事務,並處理一些矛盾糾紛,訴訟官司之類的。若是你們願意,我還可以向你們下面的諸縣,也派去縣丞和主簿,負責文書、司法、貿易這塊,如何?」
三藩想了想,雖然這明顯是羅成想要插手到他們內務的動作,可只要不是影響到他們根本,倒也可以接受,於是點頭同意。
然後羅成說,「你們現在都兼有防禦使之職,各縣令也兼有團練使之職,這是統兵練兵之職,可否需要我派出副防禦使、副團練使,並帶一些忠武軍老兵為教頭,前去幫你們訓練兵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