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徵,你馬上給政事堂寫封信,令相關衙門全國清查關於典妻的不法之事,對於典賣妻子之人,皆判令離婚,對於典妻之人,還要處以流刑,流放邊疆去屯田管制。對於典買妻子之人,令他們補辦婚姻登記,就此結為夫妻。」
你既然要賣妻子,那就沒資格再擁有這個女人。
而對於典買妻子的典夫,朝廷乾脆讓這對臨時夫妻結為夫婦。
「當然,若是女子對典夫不滿者,可判令這典婚無效,還其自由。」
魏徵對皇帝的辦事效率是清楚的,當即便馬上持手卷寫書一封,讓羽林郎快馬送去大部隊裡的政事堂宰相們商議。
「朕覺得我們的地方官吏隊伍還是有所缺失啊,對於典妻和高利貸等民間違法之事,管理的還不夠,朕以為,應當加強地方官吏隊伍。尤其是鄉里之間,如今的一縣五鄉,里有里正,可鄉卻無鄉長和衙門,只是讓諸里正輪流到鄉里當值,這就很不足。」
「陛下,當初隋初之時,也曾建議在鄉級設立衙門和官員,可是全國一千餘縣,鄉一級得有五六千個,哪怕一鄉只派一個官員,那也得新增五六千啊,太多了。」魏徵指出了實際困難。
羅成想了想,要是每鄉任命一個鄉長,那確實可能得新增五六千個鄉長,這些鄉長究竟是官還是吏?要不要朝廷發薪,有了鄉長後,是不是還得配吏員等等?
「朕覺得可以在鄉中恢復秦漢時亭的設置,改十里一亭為每一鄉一亭,亭設亭長,負責鄉里教化、戶籍登記、稅賦征繳、維持治安、捕盜輯賊、民事訴訟等。亭長下設巡檢,負責治安,設典簽,負責訴訟糾紛,設簽書,負責戶籍稅賦,又設聯防隊長、民兵隊長。」
皇帝羅成認為皇權不下鄉,導致了朝廷對鄉村統治的缺失,才會出現許多無法管控的灰色地帶。
第970章 不破樓蘭終不還
秦漢之時,鄉亭制度也是一種很重要的地方機構。只不過鄉是鄉,亭是亭,這是兩級機構。
漢書:鄉六千六百二十二,亭二萬九千六百三十五。
鄉有鄉三老、里父老,助成鄉里教化,鄉里自治穩定地方。
而亭,十里為一亭,秦漢之時亭設立十分廣泛,但卻主要負責的是地方治安。
鄉、里、亭,秦漢時的這三個鄉里地方組織,各有側重,甚至是互不統屬的。羅成重設亭,但實際上卻又與漢的亭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