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羅成認為這個理由其實並不成立,皆因為論有錢,這年代哪個商人比的上那些貴族和大士族,這些人既有影響力又有資本,才是真正的有錢人。
很明顯,這些人只是不想讓這些商人來搶奪他們的利益而已。
以前商人雖有錢,但商人沒地位,於是只能依附於那些貴族官員或士族,於是貴族官僚士族輕鬆的維持著自己的利益同時,還能輕鬆的從商人那裡奪取很大一部份好處。
如果讓商人可能入仕為官,那麼他們以後為何還要依附他們,為何還要在朝中找代言人和靠山呢?
「我大秦只有良籍賤籍奴籍之分,有良賤不婚之律令,但絕無軍戶匠戶商戶農戶士戶官戶之分,凡我大秦之良籍百姓,只要身家清白,皆可參加科舉。」皇帝跟大臣們力爭。
今天又是一場艱苦的爭論。
爭論到黃昏之時,這場爭論才終於暫時告一段落。
皇帝並沒有爭贏,但大臣們也向皇帝退讓了一些,最後關於科舉的考試參與資格,劃出了詳細規定。
第一條,女人不得參與科舉考試。
第二條,僧道、藩人不能參與科舉。
第三條,犯罪之人不能參與科舉,且同居大功以上親有犯罪者,也不能參與科舉。
其四,丁憂守孝者不得參與科舉。
第五,非良籍子弟不得參與科舉。
第六,本人及同居大功以上親,自執工商、家專其業,皆不得參與科舉。
最後一條,皇帝開始不同意,而眾臣則堅持。最後相互妥協了點,大臣們原本認為家中三代有專執工商業的,就不能參與科舉考試。但後來改成本人或父祖兄弟自執工商、家專其業者不得參與科舉。
這裡只限父祖和兄弟,相當於是同居的一家人,然後點明是家專其業,就是專業幹這個的,如果是種地的農民平時做點小商小販之類的,並不算,你得是家專其業,才算。
本來大臣們還提出,倡、優、皂、卒、丐都不入參加科舉。倡優,便是從事青樓以及表演這行來的人家子弟,而皂卒,則是胥吏和士兵。
羅成最後只同意是倡優不入科舉,但皂與卒,只要不有違反其它禁止參加科舉的條例,那還是一樣可以參與的。
總的來說,女人、僧道倡優、罪犯、賤籍奴籍的,正在守喪的這幾類不能參與,其它的都是沒問題的。
「科舉每年一科,所有國子監、郡學、縣學之學生,皆可直接報名參加,是為生員。而非官學之學生,則先到郡縣官學參加一場考試,由郡縣考核通過後,既為鄉貢,由郡縣提名參與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