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打下獅子城不算什麼,可知道這個時候去打,還知道有內應可聯合,這就是本事。」羅成對李世民倒是不吝惜讚賞。
「世民啊,我知道你以前就不太喜歡我,最初或許是因為我跟三娘的婚事,再後來可能又有國讎家恨什麼的。但是這些都過去了,人呢,都得朝前看,如果始終放不下過去,那麼這個人也註定難以有太大的成就。」
「有些事情想忘也忘不掉。」
「忘不掉也得忘!」
「世民,你現在既然接受了朝廷的封賞,這就意味著重回到朝廷了。就算是民間的佃戶僱工都懂一個道理,就是端別人的碗受別人的管。你現在是林邑郡丞了,還是象林縣男,爵位不高,官職不顯,但只要你肯努力,朕也不會虧待你的。」
「上次你打下林邑城,上繳朝廷十餘萬斤黃金,還有價值三千多萬貫的錢帛,朕很高興,有司奏報說你私留了一千多萬的錢財與手下私分,你自己一人就留了幾百萬。朕知道了也沒在意,既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這也不可能。但是下一次,如何分如何賞,這事情還是應當由朕和朝廷來做,最好不要私留私分。」
李世民不吭聲。
「你給你三姐的那一百萬貫,三娘交給我了。」
李世民瞪向羅成,很是不滿。
羅成呵呵一笑,「放心,這錢是你給三娘和你外甥們的,朕也不會貪,所以還是讓她留著了。」
「先前李靖和羅藝等都向朕上過折,說到對林邑國的決策,還有林邑城的處置問題。朕告訴他們,這林邑城是你李世民打下來的,如今你李世民也是林邑郡丞,因此朕得問問你李世民的態度,你說,與林邑國是戰是和,這林邑城是還是留?」
「江山都是打下來的,疆土也都是打下來的,以前林邑是中原所有,後被占人奪去自立,如今我中原有能力再打下來,當然不可能還要送回去。若是朝廷不要林邑,那我李世民自己留。」
「哈哈哈,這話倒說的挺霸氣,不過你都能留,朝廷自然更敢留。這樣吧,等封禪完,你就隨朕回趟洛陽,剛好過年。等年後你再回林邑,你回去做林邑太守,再兼林邑道經略使,負責林邑用兵之事。」
李世民愣住,沒想到他自進來起就那般失禮,可皇帝卻還要如此重用他。
「林邑設道?我任經略使兼林邑太守?」
「沒錯,朕向來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林邑道現在暫時只有一郡,這一郡也只暫時只有一城,但朕相信你的能力,朕相信你能把這一城變成十城百城,相信你能夠為中原時隔五百年後,重新收回天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