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你那首《紫藤花下》也是也哥要的,他很喜歡你的風格。」
姜頌一時詞窮,急得想找張俏要兩句國罵來表達此刻的無語。
林也出道以來,幾張專輯都是自己包攬所有詞曲創作,而且還給別人寫。像他這樣的原創狂魔,欣賞她的音樂或許說得過去,但要唱她寫的歌,簡直天方夜譚。
那頭沒聽到回應,喊了一句,「姜小姐?」
姜頌回神,問:「不能找別人嗎?」
知道剛進流村的工作室,對於安排的工作還這樣挑三揀四,會顯得很無禮,但她實在不想和林也再有不必要的來往。
那頭有點為難,說:「你最好和也哥當面聊一下。他有兩張專輯都是流村先生幫著製作的,我們工作室和他公司其他藝人也有合作,關係不能弄僵,影響不好。」
姜頌感覺自己上了一艘賊船,被賣了還幫忙數錢的那種。
但這麼說又不對,因為錢是實實在在到了她的口袋裡,還……花了。
「……好吧。」
最後只能妥協。
果果站在一邊,看她收線,猜到應該聊妥了。
笑眯眯地對她說:「那我們現在出去?」
「……嗯。等一下——」
姜頌找到林也的號碼,打過去,想著現在說清就好,何必當面。
但打了幾遍,都是忙音。
「……」她有些懊喪,也有些無措。
果果提醒道:「老闆在錄《競演》三公,這回時間拉得挺長的,我看過流程表,應該要到下午五點之後才結束。」
姜頌氣餒,又不能一直在機場乾等到林也錄完節目,再和他電話溝通——這樣太矯情。
出去之前,果果遞來一隻口罩,解釋一句:「非常時期,還是戴上穩妥點。」
姜頌想起「潛規則」一事,等上了車,她問果果:「你們公司回應了嗎?林也的新聞。」
果果撓撓臉,「好像是想做冷處理。」
「不回應?」
「嗯。」果果說:「那些爆料的營銷號沒拿出實證,光靠幾行文字在網上蹦躂。雖然影響挺大,但也哥說回應他們就給他們臉了。」
姜頌問:「律師函什麼的也不發一個?」
果果笑道:「律師函其實就是個花架子,拿出來唬人的,又不能真的告他們。」
「為什麼不能真的告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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