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正清要的,一直都是安家的家財。同意我以歌女紅纓的身份接近安鏡,也只是為了日後博取阿鏡的同情,讓我嫁進安家大門更容易些。
對阿鏡動心動情,是意料之外。
可卡恩卻把這個「意外」當做「計劃」說給了阿鏡聽。
我知道,阿鏡信了。
還記得報紙刊登出我和阿鏡親吻照的那天,她來接我。她拉著我的手無比堅定地說:跟我走。
那一刻的我,猶如萬箭穿心。
我多想就這麼跟著她一走了之,隨她浪跡天涯,隨她風雨飄搖,隨她生死相依。只要是隨著她,怎樣都好。
而她不知道的是,那張照片其實也是卡恩設下的圈套之一。
所以,我怎能走?
忍辱負重這麼些年,怎可功虧一簣。就讓她恨我吧。此時恨我,或許還能對我們之間的感情存一些念想。
數月前我同阿鏡講過的,關於紅姨和蔚正清的陳年往事是真的,那個孩子也是真的。
只是,那個孩子不是我。她在去到蔚家的第二年就「病故」了。
生於老城區的我,父親曾是正清百貨的工人,因被人矇騙而欠下了一大筆錢,還被追債的人打成重傷,不治身亡。
房子當做抵押被收走了,可還是不夠還債。那些人慾抓走我和妹妹抵債,母親拼死不從,走投無路之下,領著我們姐弟三人齊齊向蔚正清下跪求助。
是的,蔚正清看中了我。
於是他替我們還清了債務,條件是讓我頂替蔚音瑕的身份進入蔚家生活,聽從他的吩咐。
母親則被他安排的一個粗野男人日夜看管,偽裝成夫妻,帶著弟弟妹妹一起生活。
反正那個孩子被接回家後就從未見過外人,我頂替她的身份後,也有好幾年沒見過外人。我們都只是蔚正清的工具而已。
她命薄,不知死因。我的命很硬,我撐了下來。
紅姨失去了自己的親生女兒,痛不欲生。在生活無望之際,蔚正清領著我這個「孤兒」出現在她面前,給了她一點點生的盼頭。紅姨和我,誰又比誰命苦呢?
所以紅姨,成了我名義上相依為命過的「母親」。
從進入蔚家那天起,每個月蔚正清會命人帶年幼的弟弟或妹妹其中一個來見我。
當然,每次見面的地點都是隨機的。
起初,弟弟或妹妹見到我時還會開心地跟我講他們每天都有肉吃,也會有應季的新衣服穿,就是不能一起出門。
他們只能在家門口玩兒,而他們玩兒的時候,母親會被鎖在屋子裡。
母親出門賣菜洗衣服時,就換他們兩個被鎖在屋子裡。
他們住的地方很偏僻,房屋搖搖欲墜。久而久之一些住戶都搬走了,只剩他們「一家四口」還住在那裡。
弟弟妹妹年紀漸漸大了,我能見他們的頻率也從每月一次變成了兩月一次,三月一次。
他們的個子越來越高,身體卻越來越瘦,臉上也再也沒有了笑容。
他們說,他們要是敢不聽話,敢想逃跑,敢向我求救,「爸爸」真的會打死他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