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第三樣物品,不,碎成塊狀的它已不能稱之為物品。
那是——我和阿鏡的婚書。
這是阿鏡,第二次撕了我的婚書。第一次我不難過,可這次,她撕碎的是我的夢,還有我的心。
她是在告訴我,夢該醒了。
我和她,永遠都不可能了。
自那日後,恍恍惚惚反反覆覆的日子裡,我像一具行屍走肉,足不出戶地躲在房間。
每天,紅姨都會買一份報紙送到我房裡,我想在上面看到蔚正清的死訊。
很多很多天以後我才想起,我忘了告訴阿鏡,蔚正清不是我的父親。要殺要剮都隨你。或者,讓我來。
阿鏡,我知道你要去做很重要很重要的事,我不會再拖累你,我會守著我們的回憶,等你。
一個月兩個月,一年兩年,你何時回來,我便何時迎你。
我還有好多的愛沒來得及給你,好多的情話沒說與你聽,好多的事沒同你一起做。阿鏡,你一定要記得回來。
第48章
如果有一個人, 從多年前和你的第一次邂逅到後來的無數次相見,甚至勾/引你取悅你,都是精心布置的騙局, 都是早有預謀, 目的就是為了害你傾家蕩產身敗名裂,而且成功了。
這個人, 即便她有難以啟齒的苦衷, 即便她身不由己,即便,她是真的對你動過情,都不值得被原諒。
因為, 所有的傷害已成事實, 而眼前的事實會像刀子一樣,動不動就往你心上扎。這種痛, 只有經歷過的人才會懂。
是的, 我恨那個名叫蔚音瑕的「壞」女人。
恨,卻又代表著,我還愛她。
我愛她,我無法否認, 因為這也是事實。
所以我趕走了她,把她送去安全的地方,讓她和她最親的人一起。蔚音瑕, 我已對你仁至義盡。
起碼,你還能和深愛你的母親朝夕相處。
而我, 什麼也沒有了。
地下室里, 她痛哭著對我說了很多句「對不起」,卻沒說過一句「你聽我解釋」或「求你原諒」之類的話。
她清楚地知道, 不管她是不是始作俑者,她對我做的事,沒有解釋的必要,她也沒有任何資格請求我的原諒。
蔚音瑕,我們就到此為止吧。
我送你的簪子、玉墜,還有那份可笑的婚書,統統都很礙眼。
既然一切都是假的,那我便將它們通通毀掉,讓你親眼看看,我和你的關係就如同這張撕毀的婚書,破鏡難圓。
曾經叱吒滬海的鏡老闆和強爺,而今窮困潦倒,顛沛流離,猶如過街老鼠。
卡恩死了,蔚正清也該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