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完,他又是那一招,直接跪在女孩父母面前,跟他們保證,哪怕女孩以後不能生孩子,也會好好待她。
她可以不工作,他負責養她一輩子。
除此之外,男人還準備了十萬塊錢現金,他說這是彩禮。
十萬塊在當時不算多,卻也不少。
況且他們女兒的醜事附近的人都知道了,到時候誰願意娶她?
女孩的父母心動了。
他們想著將女兒嫁給男人是最好的選擇。
只是想到女孩曾說過男人家暴的話,女孩父母到底還是有些慈愛之心的,他們要求男人不能將他們女兒關起來,也不能不讓她跟家裡人聯繫。
如果男人再打他們女兒,他們會過去將女兒接回來,這十萬塊錢也不會還給他們。
男人一口答應。
女孩父親讓男人立了字據。
就這樣,女孩被父母嫁給了這個男人。
說是嫁,其實也是說給鄰居聽的,他們暫時還不領證。
在男人要將女孩帶走的前一晚,女孩的母親來到女兒的房間,她摸著女兒的頭髮,母愛一時有些泛濫。
女孩的母親哭著說,這就是她的命。
她不能生孩子了,不能算是個完整的女人,現在有人願意對她好,她不能再挑剔了。
至於女孩說的家暴,女孩的母親又說:「當年我跟你爸結婚後,你爸也是動不動就打我,等過幾年,兩人感情好了,他就不打我了。」
「我看他挺誠心的,你到了他家之後,多順著他點。」女孩的母親開始傳授婚姻的秘訣,「你讓他高興了,他什麼都願意給你,他不讓你工作不是挺好的?你還小,不知道工作多累,你又沒有學歷,只能幹苦力活,有人養著,你該吃吃,該喝喝。」
「要是我年輕的時候有人願意養我,我肯定高興。」女孩的母親說。
出院後,女孩就不曾說過一句話。
「他還答應了,等你身體養好了,再帶你回來,你們在那邊辦一場婚禮,在我們家再辦一場,這樣你們就過了明路,誰也說不出什麼來。」
她女兒喝農藥,沒了孩子的事全村都知道了,他們夫妻兩人出去也沒臉,以後辦了酒席,村里誰也說不出什麼來了。
等母親離開後,男人進來。
男人似乎並未因她偷跑的事生氣,他甚至比以前更溫柔,男人抓著女孩的手,說自己對她的不舍,對他的愛,他還保證以後再不對女孩動一根手指,否則他就把自己的手剁了。
說起來也是奇怪,再見到男人時,女孩竟然再不怕男人了。
她定定看著男人半晌,輕聲說道:「我跟你回去。」
男人高興的攥著女孩的手,極為用力,將她的手勒的青紫都沒有察覺。
第二天,男人便帶著女孩回到這裡。
這次女孩很乖巧,不哭不鬧,不說不笑,跟個木頭人一樣。
男人起初還耐著性子哄,只是男人耐性有限,加之女孩的父母已經同意他們在一起,他再不怕女孩跑,更不怕她父母找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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