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曉哲的膚色是很白的,白得像瓷。穿旗袍尤其美。她正在和男主角演對手戲,男主角一把摟住她的腰,旗袍下露出雪白飽滿的大腿。方青看得喉嚨陣陣發緊。關鍵是那該死的男主角,還一把把她推倒在chuáng上,撕爛了旗袍。
“糙。”方青輕輕罵了一聲,甚至還有點緊張地吞了吞口水。
好在激qíng戲沒有繼續下去,兩人抱在chuáng上,說了一段又一段文藝的台詞,然後就吻上了。方青已經黑了臉,直接關了電腦,把菸蒂一丟,走出辦公室。
古城不得建高樓,方青站在走廊里,就能望見對面的青山。這麼寧靜的家鄉,是他喜歡的,卻也是束縛了他的。他至今還記得金曉哲走的那天,特別冷靜地對他說:“方青,我不能再在這裡呆下去了。太安逸了,一眼就能望到未來。我想要更jīng彩、更多可能xing的生活。”
當時他是怎麼說的?他還笑了呢,又痛又氣地笑著對金曉哲說:“成啊,你去闖啊。只是記得,在外面混不下去了,就回來。我一直在這裡等你,你回來,咱就結婚。”
他媽的誰知道金曉哲這一出走,就紅了呢?
之後就很少聯繫,但也不是完全沒有關係。
去年他有一次機會,去BJ參加公安部培訓,給金曉哲發了個簡訊。金曉哲一直沒回。到了半夜,她來了他住的酒店。那也是他第一次親眼見識到她現在的排場。秘密停在樓下的保姆車,兩個保鏢護著她上樓,男經紀人看他的目光複雜無比。
時隔幾年,再一次進入她的身體。她把指甲摳進他的背里,壓抑地尖叫。而他汗水淋淋,比翻牆抓賊還帶勁兒。事後,他還迷迷糊糊睡著,她就要離開了。
他一把抓住她的手,問:“我們現在這樣算什麼?”
她不答反問:“你什麼時候來BJ方青沒答。
要怎麼回答呢?說他gān了半輩子的刑警,根本不想來辭職來BJ還是說我現在已經是刑警隊長了,一個月工資有5000,能不能娶你這個大明星?
他索xing笑了,說:“急什麼?急你怎麼不回古城呢?”
金曉哲當時臉色就不太好看,走了。
再後來,他再打電話、發簡訊過去,就沒人理了。
想到這裡,方青煩躁地擼了一下頭髮。其實,最近正好有機會,而他的表現一向突出。申請調職到BJ的報告,現在就躺在他的抽屜里。可要找個什麼樣的機會,跟那個女人說呢?現在去,還來得及嗎?
他又點了根煙,想起剛才金曉哲跟男主角極具挑逗的激qíng吻戲,身體又是一陣燥熱,拿起旁邊的茶杯,猛的灌了一大口涼水下去。
“方隊。”一名偵察員從樓梯跑上來。
方青瞄一眼他的臉色,立刻把雜七雜八的心思都收起來。
得,這是有不得了的案子了。
第2章
死的是個男人。
而且是個年輕、斯文、笑起來人畜無害的男人。
當然,這只是方青基於死者身上的身份證,做出的判斷。事實上,這個倒霉蛋現在被人砍得稀巴爛,躺在方青腳邊的地上。
“傅偉,25歲,GS人。是從BJ過來的遊客,這幾天就住在前面的姚家大院客棧里。”偵查員用冷肅的聲音匯報導。
方青yīn著臉,挑起覆蓋屍體的白布又看了一眼。心裡卻只覺得cao蛋極了。他要調職的檔口,出了這麼樁大案。老天爺是在整他麼?不過腹誹歸腹誹,方青盯著屍體的那雙眼,比鷹眼還毒。
“法醫怎麼說?”他問。
“初步推斷,死亡時間是在今天凌晨1點至3點間,系銳器刺傷胸、腹部多處,造成大出血死亡。另外手腕有淤痕,應當是與人發生過扭打。兇器是一把寬闊薄刃刀,長度在15-20厘米範圍內,寬度在8-10厘米左右,刀身有一定重量。具體材質型號還需要進一步鑑定……”
“一共砍了多少刀?”方青又問。
“……四十多刀吧。”
看完屍體,方青靠在一輛警車旁,抽菸。有年輕刑警看了屍體,抵擋不住,捂著肚子在水溝旁嘔吐起來。方青面不改色,又從口袋裡掏出一顆薄荷糖嚼了嚼提神。
太陽很大,警戒線外,圍滿了人,趕也趕不走。方青的視線慢慢巡視一周,兇手此刻說不定就在人群中。
不過他也就是想想而已。茫茫人海,根本看不出來。兇手又不是傻bī。
他又抬起頭,看著小巷周圍的環境,開始在腦海中勾勒昨晚案發時的qíng形。
後半夜,下了場大雨。傅偉回來時,應該是下著雨的。這是通往客棧後門的一條偏僻小路,傅偉一個大男人,挑近路走,不奇怪。
在古城,許多遊客都會玩到半夜甚至通宵。所以,傅偉回來的時間,也不奇怪。
雖然雨水沖刷掉大部分的痕跡,但屍體附近的土壤,那血紅色已經浸得很深。並且,沒有屍體被移動過的證據和痕跡。初步可以假定這裡是第一案發現場。
凌晨1點多,傅偉走到這裡,遇到兇手。
兇手會隱藏起來嗎?還是與傅偉正面相逢?小巷兩旁是矮凸凸的牆,並沒有任何藏匿之處。所以,兇手只能就這樣站在雨中,等待著傅偉。
傅偉認識兇手嗎?如果認識,大概會停下腳步。如果沒認出,應該就擦肩而過了。
然後兇手動手了。
一刀、兩刀、三刀……二十刀!四十刀!直至把這個年輕人砍得面目全非,幾乎成了一灘爛泥!
傅偉身量不高,偏瘦,兇手顯然沒有占到絕對的便宜和優勢,否則傅偉腕部不會有扭打痕跡。所以,兇手也不是那種qiáng壯魁梧的男人。
然後呢?
然後兇手就跑了,而傅偉躺在這裡,滿身滿地的血,等待被人發現。
血。
是的,血。
傅偉大動脈出血,雖然被雨水洗掉不少,但土地里、牆上還是有非常可怖的血跡。而兇手與他搏鬥過,身上必然染滿鮮血!
半夜1、2點,雖然夜深,但在古城,還不算特別晚。隔幾條巷子,就是繁華街道,以及重重疊疊的客棧。一個渾身是血、手握刀具的人,能跑到哪裡去?
